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生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1月2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3年公司拟向大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8.10元/股,大股东将以现金20亿元认购246,913,580股, 发行完成后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将增至48.53%;中信证券将以现金3亿元认购37,037,037股,发行完成后中信证券的持股比例为3.69%,且大股东及中信证券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已于2013年9月1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实施。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生国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3-66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25日以专人派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给每位董事。公司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马生国、马炜、马峰、陈晓非、梁少林,独立董事张文君、崔健民、陆绮和张小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成立宁夏中银绒业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加快推进公司战略化布局,拓展外销业务规模,积极利用宁夏作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银川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公司决定在宁夏银川市综合保税区设立“宁夏中银绒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本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服装批发、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出口,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及羊绒、羊毛、亚麻等天然纤维的进出口贸易。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3-6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在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银川综合保税区建成的大背景下,为加快推进战略化布局,拓展业务规模,公司决定在银川综合保税区设立宁夏中银绒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本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13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宁夏中银绒业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议案。鉴于此次对外投资的规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宁夏中银绒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注册地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综合保税区
3、经营范围:服装批发、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出口;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及羊绒、羊毛、亚麻等天然纤维的进出口贸易(以注册地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登记为准)。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股东及出资比例: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6、投资方式:以现金方式自筹解决。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行为是本公司以独资方式新设立子公司,未签订投资协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其他安排。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9月宁夏建立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银川综合保税区,“两区”的建成进一步加快了宁夏经济建设发展的脚步,为自治区企业的进出口贸易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利用综合保税区特有的功能优势,区内的外向型企业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产品线日渐丰富,国内外客户不断增多,销售业务的不断发展,对货物的进出口仓储管理以及通关便捷性等都有了更高的要求。此次成立宁夏中银绒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可充分利用银川综合保税区提供的各项政策优惠和便利条件,提高通关效率,扩大销售渠道,有效维护客户关系,有利于公司与国际市场接轨,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提升公司的总体管理水平和协调运作能力。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