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谢文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利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先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3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编号为【2013-19号】的公告;

 2013年5月17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编号为【2013-38号】的公告;

 2013年6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3068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编号为【2013-41号】的公告;

 2013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并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编号为【2013-51号】的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霞公司”)系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粮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13年3月3日,粮食集团就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确认,将金健米业作为本公司粮油业务整合的核心上市平台。在符合实际、不损害金健米业中小股东权益的前提下,本公司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健米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资产,在其盈利能力改善且条件成熟时通过收购兼并、资产托管及中国证监会和/或金健米业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方式注入金健米业,或者将其相关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予以清算注销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为避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健米业的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来如在现有业务外获得与金健米业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新增业务机会,则本公司将通知金健米业,在征得第三方同意后,在同等条件下尽最大努力将该新增业务机会给予金健米业优先选择权。”

 2013年8月5日,为进一步细化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方案并明确时间安排,粮食集团就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作出如下补充承诺:“在金健米业2013年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三年内,粮食集团将其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金健米业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市场化粮油业务相关的资产或股权,通过转让、以资产认购股份及中国证监会和/或金健米业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方式注入金健米业,或者将相关的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予以清算注销或委托金健米业管理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本承诺在金健米业合法有效存续且粮食集团直接或间接拥有金健米业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编号为【2013-46号】的公告。

 目前,以上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无违反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文辉

 2013年10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