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东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瑞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立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东晓先生、公司副董事长李福忠先生 |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2012年07月13日 | 三十六个月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路牡丹女士、王志军先生、王晓英女士和路漫漫先生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 2012年07月13日 | 三十六个月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2012年07月13日 | 十二个月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先生、路牡丹女士、王志军先生、王晓英女士和路漫漫先生 | 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 2012年07月13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诺:“金河生物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10,000吨高效饲用金霉素扩建项目以及金河生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的建设。本公司承诺不为上述募投项目提供建筑劳务。对于金河生物除上述募投项目以外的其他以自有资金进行的建筑维修项目,本公司承诺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与其他同行业企业公平竞争。” | 2012年07月13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先生、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前身内蒙古金河饲料添加剂厂及华蒙金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曾存在营业执照与公司章程记载的注册资金金额不一致、部分股东出资未及时到位及退出程序不规范等情形。上述情形已得到纠正或消除。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晓、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无条件承担因上述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任何处罚性支出、经济赔偿、费用支出或其他损失。 | 2012年07月13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路牡丹兄弟之配偶持有上海金露中成饲料有限公司50%的股权。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承诺自2011年7月15日起,不再直接或间接与上海金露中成饲料有限公司发生任何交易。 | 2012年07月13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 2013年03月21日 | 十二个月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990,189,662.27 | 1,003,372,800.58 | -1.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75,362,605.04 | 864,404,304.63 | 1.27%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76,648,565.99 | -10.98% | 513,489,390.21 | -6.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688,918.31 | 129.7% | 65,696,194.64 | 9.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0,273,525.43 | 148.99% | 63,791,289.39 | 1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38,258,186.07 | 8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111.11% | 0.6 | -13.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111.11% | 0.6 | -13.0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9% | 1.06% | 7.58% | -5.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4,052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77% | 43,313,420 | 43,313,420 | |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6% | 3,984,098 | 0 | 质押 | 3,984,098 |
路牡丹 | 境内自然人 | 2.93% | 3,192,889 | 3,192,889 | |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5% | 3,000,000 | 0 | | |
内蒙古蒙吉利经济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6% | 1,915,000 | 0 | | |
路漫漫 | 境内自然人 | 1.4% | 1,529,929 | 1,529,929 | | |
李福忠 | 境内自然人 | 1.26% | 1,374,893 | 1,374,893 | | |
谢昌贤 | 境内自然人 | 1.08% | 1,176,000 | 1,116,107 | | |
王志军 | 境内自然人 | 1.01% | 1,095,286 | 1,095,286 | | |
杨年媛 | 境内自然人 | 0.92% | 1,000,00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984,098 | 人民币普通股 | 3,984,098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内蒙古蒙吉利经济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91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5,000 |
杨年媛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何敏 | 934,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4,450 |
李淑荣 | 701,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1,740 |
蔚然风 | 680,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0,680 |
刘颖 | 676,273 | 人民币普通股 | 676,273 |
贺海英 | 660,579 | 人民币普通股 | 660,579 |
叶金良 | 501,215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215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王东晓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李福忠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路牡丹女士为王东晓先生配偶;路漫漫先生为路牡丹女士之弟;李福忠先生之配偶为路牡丹女士之妹;王志军先生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的儿子。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在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普鸿谷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初始交易所涉股份数量为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75%;报告期内无购回交易;截止报告期末持股数量为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75%。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2013年9月30日较2012年12月31日相比减少150,000.00 元,减幅100.00%,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
(2)、应收账款:2013年9月30日较2012年12月31日相比减少53,877,218.27 元,减幅35.03%,主要系客户辉瑞公司支付系统调整完毕,上年末大额欠款已收回。
(3)、预付款项:2013年9月30日较2012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60,753,817.53元,增幅333.40%,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募投项目工程款、设备款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2013年9月30日较2012年12月31日相比减少1,881,634.22 元,减幅71.56%,系随着募投项目的进展,存款逐渐减少所致。
(5)、其他应收款:2013年9月30日较2012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9,031,077.42元,增幅151.98%,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职工备用金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2013年9月30日较2012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42,343,348.17元,增幅2,319.95%,主要系募投项目正在建设期所致。
(7)、无形资产:2013年9月30日较2012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18,849,152.34元,增幅65.42%,主要系支付征地补偿款和相关税费所致。
(8)、开发支出:2013年9月30日较2012年12月31日相比减少2,075,475.00元,减幅98.84%,主要系研发项目研发成功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将该项资本化的费用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 2013年9月30日较2012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40,949.82元,增幅68.25%,主要系环保运营维护服务费逐月摊销和房屋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2013年9月30日较2012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488,491.41元,增幅91.62%,主要系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11)、短期借款:2013年9月30日较2012年12月31日相比减少 30,000,000.00元,减幅50.00%,主要系现金流充裕,归还借款所致。
(12)、预收款项:2013年9月30日较2012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7,040,585.64元,增幅1,783.52%,主要系本期预收的淀粉副产品等产品销售款增加所致。
(13)、应交税费:2013年9月30日较2012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1,536,796.02元,增幅3,514.11%,主要系季节性采购的原因,原材料囤积量减少所致。
(14)、少数股东权益:2013年9月30日较2012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680,732.71 元,增幅79.40%,主要系子公司法玛威药业有限公司本期实现利润所致。
2、合并利润表
(1)、财务费用:2013年1-9月较2012年1-9月相比减少7,476,129.34 元,减幅69.49%,主要系上市后资金充裕,归还大部分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本期募集资金暂未使用部分金额较大,增加了利息收入;本期人民币持续升值,汇兑损失增加。
(2)、营业外收入:2013年1-9月较2012年1-9月相比减少1,502,164.56元,减幅39.39%,主要系政府补助当期用于费用性支出减少所致。
(3)、其他综合收益:2013年1-9月较2012年1-9月相比增加933,776.80元,增幅67.58%,主要系上年初金河生物收购子公司金河淀粉的部分股权,收购价格高于所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导致资本溢价减少。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3年1-9月较2012年1-9月相比增加13,605,352.02元,增幅253.00%,主要系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以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13年1-9月较2012年1-9月相比增加99,173,011.93元,增幅459.49%,主要系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设备款以及支付征地补偿款和相关税费所致。
(3)、投资支付的现金:2013年1-9月较2012年1-9月相比增加12,964,145.00元,增幅76.10%,系本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
(4)、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13年1-9月较2012年1-9月相比减少453,515,574.83元,减幅99.99%,系上年同期发行股票募集了大量资金。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3年1-9月较2012年1-9月相比减少36,561,420.00元,减幅100.00%,系上年同期发行股票,提取部分溢价款用于支付发行费用。
(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3年1-9月较2012年1-9月相比增加43,104,689.48元,增幅336.18%,主要系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所致。
(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3年1-9月较2012年1-9月相比减少36,001,420.00元,减幅100.00%,系上年同期发行股票支付发行费用。
4、财务指标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3年7-9月较2012年7-9月相比增加11,681,856.87元,增幅129.70%,主要系金霉素价格稳定,主要原材料玉米价格回落,生产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以及上年同期上市费用支出较大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3年7-9月较2012年7-9月相比增加12,131,216.48元,增幅148.99%,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幅度较大。
(3)、基本每股收益:2013年7-9月较2012年7-9月相比增加0.10元/股,增幅111.11%,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4)、稀释每股收益:2013年7-9月较2012年7-9月相比增加0.10元/股,增幅111.11%,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发布了《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专项报告》中列示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高效饲用金霉素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时间为2013年10月。目前该项目正在紧张有序推进。根据当前工作进度,该项目预计延期到2013年11月15日试产。
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土建施工部分由于地质条件有变化,额外增加一部分地基处理工程,导致土建部分工程延期,影响了部分设备安装进度所致。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0,280.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11,459.8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00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6,274.40 | |
合计 | 1,904,905.25 | --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 | 至 | 15%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8,509.81 | 至 | 10,301.34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957.69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013年度主要原材料价格回落,同时公司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狠抓精细化管理,生产成本较上年有所降低;上市后资金充裕,财务费用大幅度降低,故净利润较上年会有所增长。同时,考虑到销售预期的不确定性,故预测2013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在降低5%和增长15%之间浮动。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无
六、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东晓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