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曾大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中起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荣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3,161,624,367.16 | 2,946,317,075.73 | 7.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35,971,958.69 | 592,835,371.00 | -9.59%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465,582,073.07 | 20.46% | 1,351,515,720.38 | 25.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953,479.26 | -1,535.9% | -45,313,412.31 | -1,067.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2,015,835.39 | -259.29% | -53,303,273.72 | -720.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491,057.97 | 100.5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67 | 1,543.66% | -0.1962 | -1,066.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67 | 1,543.66% | -0.1962 | -1,06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8% | -4.5% | -8.03% | -8.8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3,664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 国有法人 | 44.67% | 103,186,224 | | | |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 国有法人 | 2.60% | 6,000,000 | | | |
莱州祥云防火隔热材料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7% | 2,700,000 | | | |
江苏尚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7% | 2,700,000 | | | |
郝玉芬 | 境内自然人 | 0.47% | 1,078,808 | 1,078,808 | 冻结 | 1,078,808 |
盛湘基 | 境内自然人 | 0.46% | 1,066,978 | | 冻结 | 1,066,978 |
刘奉德 | 境内自然人 | 0.41% | 951,000 | | 冻结 | 951,000 |
张兴华 | 境内自然人 | 0.39% | 900,000 | | 冻结 | 900,000 |
梁学芹 | 境内自然人 | 0.39% | 900,000 | | 冻结 | 900,000 |
山东宝山担保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9% | 900,000 | | 冻结 | 900,00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 103,186,2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186,224 |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0 |
莱州祥云防火隔热材料有限公司 | 2,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0,000 |
江苏尚博投资有限公司 | 2,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0,000 |
盛湘基 | 1,066,9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6,978 |
刘奉德 | 95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1,000 |
张兴华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 |
梁学芹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 |
山东宝山担保有限公司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 |
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768,882 | 人民币普通股 | 768,882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未知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96,851.3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733,937.6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42,303.9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79,146.3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10,382.43 | |
合计 | 7,989,861.41 |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 目 | 期末余额
(万元) | 年初余额
(万元)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14,965.43 | 22,176.13 | -32.52% | 通过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货币资金存量。 |
应收票据 | 10,805.46 | 18,484.78 | -41.54% | 本期增加应收票据的贴现造成应收票据金额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6,461.73 | 2,015.46 | 220.61% | 合并范围增加,以及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员工周转金借款增加和投标保证金增加等原因形成。 |
商誉 | 455.79 | 261.65 | 74.20% | 本期子公司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无锡双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产生商誉194.14万元。 |
其他流动负债 | 20,000.00 | 15,000.00 | 33.33% | 2013年7月31日,公司完成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金额2亿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 目 | 期末余额(万元) | 上年同期金额(万元)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135,151.57 | 107,647.67 | 25.55% | 本期钢铁耐火材料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6,699.45万元。 |
销售费用 | 9,477.43 | 7,278.03 | 30.22% | 主要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带来销售费用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1,456.66 | 938.78 | 55.17% | 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和账龄延长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 |
利润总额 | -1,621.34 | 2,706.67 | -159.90% | 1、公司玻璃耐火材料业务板块受玻璃行业不景气的影响,产能利用率不足,致使单位人工成本和折旧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2、公司应收账款增加,账龄延长,坏账准备计提增加。 3、管理成本、研发支出、带息负债增加,公司三项费用增长较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31.34 | 468.17 | -1067.88%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 目 | 期末余额(万元) | 上年同期金额(万元)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11 | -27,841.41 | 100.54% | 通过加快销售收款、控制付款以及应收票据变现等措施,使得经营性净现金流情况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好转。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38.40 | -3,395.61 | -116.11% | 主要是子公司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友好碱性耐火材料生产线技改工程建设”支出等原因形成。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5.67 | 28,844.30 | -96.89% | 本期通过控制对外投资,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措施筹措资金,银行贷款增幅下降。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 避免同业竞争 | 2004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已履行 |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 | 2005年04月28日 | 长期有效 | 已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2013年度净利润亏损(万元) | -7,500 | 至 | -7,00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47.39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公司玻璃耐火材料业务板块受玻璃行业不景气的影响,产能利用率不足致使单位人工成本和折旧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2、公司应收账款增加,账龄延长,坏账准备计提增加。 3、管理成本、研发支出、带息负债增加,公司三项费用增长较快。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0 | 0 | 0 | 0 | | | - |
合计 | 0 | 0 | 0 | 0 | -- | 0 | -- |
期末合计值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 0% |
相关决策程序 | 不适用 |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六、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 | | 0.00 | 0 | 0% | 0 | 0% | 0.00 | 0.00 | | |
合计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曾大凡
201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4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13年10月25日采用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28。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告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的议案》。
详见本公告日同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26 。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5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13年10月25日采用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6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3年10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3年11月29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13年11月29日(星期五)14:00
3、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管庄东里中国建材院主楼四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26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7日和28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3年11月28日16:30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3、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中国建材院主楼四层 瑞泰科技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 郑啸冰
电话:010—65749478 ;传真:010—65749477
地址:北京朝阳区管庄中国建材院主楼四层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100024)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事项 | 表决结果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
备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7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结束,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其2013年度的审计报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12 年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