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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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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陆致成、总裁赵维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秋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典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890,743,940.022,725,153,021.34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269,190,660.761,983,851,701.8114.38%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39,111,790.8947.49%627,085,640.224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9,197,293.3532.45%189,933,969.137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72,692,170.5692.58%149,328,115.0180.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659,338.39-130.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15.54%0.62939.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15.54%0.62939.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5%-1.9%8.79%-1.2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3,41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1.38%125,557,622125,557,622  
深圳市国微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47%19,641,26119,641,261  
深圳市天惠人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07%12,344,66112,344,661  
深圳市弘久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9%11,833,93011,833,930  
阎永江境内自然人2.14%6,504,6605,696,430  
深圳市鼎仁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2%6,433,9126,433,912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96%5,951,5622,717,66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86%5,655,5583,000,000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6%4,850,570  
北京清晶微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8%4,184,7204,184,72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4,850,570人民币普通股4,850,570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233,901人民币普通股3,233,90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655,558人民币普通股2,655,55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2,599,888人民币普通股2,599,888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534,874人民币普通股2,534,874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825,306人民币普通股1,825,306
毕立新1,671,412人民币普通股1,671,412
中国农业银行-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06,707人民币普通股1,606,7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53,214人民币普通股1,453,21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属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655,558股外,还通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5,655,558股。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89,367.0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9,992,491.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64,918.23 
减:所得税影响额7,344,162.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88,189.16 
合计40,605,854.12--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股东阎永江在报告期内约定购回交易所涉股份数量为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报告期内没有进行购回交易。截止报告期末,股东阎永江持股6,504,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股东一名,报告期内约定购回初始交易所涉股份数量及比例与截止报告期末约定购回交易所涉股份数量及比例相同,均为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2,799.12万元,较年初增长59.60%,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50,961.38万元,较年初增长58.66%,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及部分客户年末结算所致。

3.报告期末,开发支出30,575.83万元, 较年初增长45.01%,系公司之子公司国微电子核高基项目以及同方微电子金融IC卡项目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00%,系公司之子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5.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1,424.28万元,较年初减少38.70%,系公司之子公司国微电子支付年初计提的奖金所致。

6.报告期末,应交税费2,816.11万元,较年初增长225.62%,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使应交增值税增长所致。

7.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减少100%,系报告期购买国微电子少数股权及处置晶源健三股权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全部为全资子公司所致。

8.报告期内,营业收入62,708.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61%,主要系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国微电子所致。

9.报告期内,营业成本40,533.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28%,主要系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国微电子所致。

10.报告期内,销售费用2,154.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83%,主要系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国微电子所致。

11.报告期内,管理费用4,665.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47%,主要系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国微电子以及同方微电子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12.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5,054.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46%,主要系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国微电子所致。

13.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2,71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50%,主要系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国微电子所致。

1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5.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0.08%,主要系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国微电子以及公司之子公司同方微电子本报告期收到的委托研发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5.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36.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3.38%,主要系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国微电子以及公司购买少数股权支出所致。

16.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00.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5.56%,主要系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国微电子以及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2011年01月07日2012年5月10日至2015年5月9日严格遵守承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晶微科技有限公司、赵维健、葛元庆、吴行军、段立、孟红霞、宋翌、丁义民、李刚利润补偿承诺2010年11月06日2011年-2013年严格遵守承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011年01月25日长期严格遵守承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规范关联交易承诺2011年01月25日长期严格遵守承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保持公司独立性承诺2011年01月25日长期严格遵守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深圳市国微投资有限公司自本公司所持有的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的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12年07月31日2012年12月27日至2015年12月26日严格遵守承诺
深圳市国微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2012年07月04日长期严格遵守承诺
深圳市国微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12年07月04日长期严格遵守承诺
深圳市国微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天惠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弘久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鼎仁投资有限公司、韩雷、袁佩良利润补偿承诺2012年11月12日2012年-2014年严格遵守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84%105%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26,00029,000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4,127.5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合并范围较上年同期增加国微电子及公司智能卡芯片业务持续增长。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陆致成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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