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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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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丰富货币基金作为流动性管理工具的理财功能,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3年10月28日起,对直销网上交易(含移动互联网)客户开通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在业务开放时间,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快速赎回,投资者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后,本公司将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的货币基金份额过户给本公司,由本公司为投资者垫付与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过户给本公司的份额经注册登记机构赎回确认后,赎回款项用于偿还本公司已为投资者垫付的资金。

 二、适用基金

 目前适用基金为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3)。

 三、业务办理时间及适用限额

 2013年10月28日起,每日全天均可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申请,每笔申请份额下限为100份(含)、上限为500,000份(含),每交易账户的单日(自然日)申请份额累计上限为500,000份(含)、单日(自然日)笔数累计上限为3笔(含)。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笔数、份额限制。

 四、适用投资者

 目前适用于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的银行卡,以及招商银行i理财账户开立了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且已开通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暂不支持其它银行卡或支付账户,本公司后续开通支持快速赎回业务的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账户后,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五、业务费用

 本公司暂不对使用快速赎回业务收取手续费,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六、业务规则

 详见《博时基金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见本公司网站)。

 七、重要提示

 如果投资者快速赎回后导致留存份额加上未结转收益低于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最低保有份额,则未结转收益(从上一收益结转日至快速赎回日前一自然日)和留存份额将在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强赎后按照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正常赎回的资金到账时间向投资者进行资金划拨;否则,未结转收益在月底进行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时以份额方式结转至投资者交易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普通赎回方式全额赎回账户余额,从而得到上述收益与赎回款。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直销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直销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直销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直销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快速赎回”业务是本公司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项附加服务,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也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相关业务规则。

 2、办理快速赎回业务业务详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查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指南》、《博时基金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

 3、投资者申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前,请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仔细阅读并确认接受《博时基金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协议》。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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