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中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玉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华东”) | 自皖通科技向烟台华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皖通科技股份,也不由皖通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636.44万元、2,000.00万元和2,293.52万元。烟台华东现有30名自然人股东(王志洁、程庆威、刘钟禹、王浩、王夕众、刘永义、张安波、王广君、马术宏、李大林、于明顺、王立春、彭山林、范广涛、刘培琳、曲华、侯燕、孙东升、王俊卿、刘桂滨、胡向平、刘峰、曲光辉、初雅萍、栾成鹰、陈志敏、刘炼钢、郭斌、张堃、许栋涛)承诺:自皖通科技向烟台华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烟台华东股权,也不由烟台华东收购该部分股权。 | 2011年10月18日 | 36个月 | 良好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无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
2、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 2010年01月06日 | 2、12个月;
3、12个月。 | 良好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无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166,754,545.43 | 1,144,533,044.11 | 1.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34,296,989.74 | 700,174,733.62 | 4.87%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91,338,901.78 | 50.32% | 449,099,064.64 | 16.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765,439.13 | 20.68% | 47,513,294.92 | 38.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5,173,216.42 | 16.14% | 32,090,499.23 | 20.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1,267,717.01 | -37.6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36 | 20.66% | 0.2218 | 38.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36 | 20.66% | 0.2218 | 38.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0% | 11.68% | 6.62% | 27.0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219,254.9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51,955.17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321.6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185.7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40,251.8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5,298.38 | |
合计 | 15,422,795.69 |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应收票据到期,到银行承兑收款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开工项目增加致使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款增加所致;
3、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在建项目增加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天津玺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改为权益法核算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在建工程完工结转所致;
6、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大开发投入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所得税等税款所致;
9、实收资本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0、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相应管理支出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2、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出售安徽梦维视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13、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4、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公司支付的投标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4,675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王中胜 | 境内自然人 | 12.5% | 26,782,325 | 25,726,744 | | |
杨世宁 | 境内自然人 | 9.66% | 20,690,284 | 20,407,713 | | |
杨新子 | 境内自然人 | 9.59% | 20,545,547 | 20,299,160 | | |
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34% | 20,017,069 | 20,017,069 | | |
张汀 | 境内自然人 | 2.58% | 5,536,135 | 5,536,135 | | |
陈新 | 境内自然人 | 2.48% | 5,319,033 | 3,989,274 | |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4% | 2,652,922 | | | |
郑槐 | 境内自然人 | 0.58% | 1,247,721 | 1,139,790 | | |
潘印华 | 境内自然人 | 0.36% | 781,000 | | | |
施艳茹 | 境内自然人 | 0.26% | 550,00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2,652,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2,652,922 |
陈新 | 1,329,7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9,759 |
王中胜 | 1,055,5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5,581 |
潘印华 | 78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1,000 |
施艳茹 | 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000 |
郑清连 | 51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3,400 |
王红 | 503,882 | 人民币普通股 | 503,882 |
梁玉芬 | 400,948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948 |
王楚莹 | 339,068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068 |
仇恒妹 | 33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4,7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张汀、陈新、郑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六名发起人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中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为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30%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6566.92 | 至 | 8537.0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566.92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经营状况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预计2013年度净利润将继续保持增长。 |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3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4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中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3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潘大圣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潘大圣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0551-62969207
邮箱:dspan@wantong-tech.net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潘大圣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今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交通工程事业部下商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子公司安徽皖通城市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9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第十二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通过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潘大圣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5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3年10月14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天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3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