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从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开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开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年7月15日,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在浙江省瑞安市签订了《年产6万吨差别化氨纶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规划在重庆白涛化工园区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差别化氨纶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计划分二期建设完成。2013年7月29日公司五届董事会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整体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将得到显著提升。由于项目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届时公司整体能耗将进一步下降,有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2、2013年7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48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3、2013年9月2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五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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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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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3-034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从登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的董事人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3-2015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3-2015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杨从登、潘基础回避表决,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改内容请见附件:《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尤小平、林建一、陈林真和陈章良回避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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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3-035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3-2015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3-2015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改内容请见附件:《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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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3-036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辽宁华峰”)、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氨纶”)提供担保总计10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
1、为辽宁华峰5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辽宁华峰拟向辽阳银行宏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拟为辽宁华峰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五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为重庆氨纶5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重庆氨纶拟向建设银行涪陵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拟为重庆氨纶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五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辽阳市宏伟区芳烃基地华峰路1号
2、法定代表人:杨从登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4、经营范围:生产 、销售: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此执照仅供办理相关许可证及筹建用,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
5、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辽宁华峰资产总额12,632.89万元,负债总额15.22万元,净资产12,617.67万元,2012年度利润总额3,387万元,净利润2,535.44万元。截止 2013 年9月 30 日,辽宁华峰资产总额 29,662.11万元,负债总额18,041.77万元,净资产11,620.34万元,2013年1-9月份因未投产故营业收入为零,利润总额-997.33万元,净利润-997.33 万元。
6、与公司关联关系:辽宁华峰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辽宁华峰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华峰工业园
2、法定代表人:杨从登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4、经营范围:氨纶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5、公司经营状况:因重庆氨纶于 2013 年 8月15日刚刚成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截至到2013 年9月30日,重庆氨纶资产总额 10,005.61万元,负责总额1.33万元,净资产10,004.28万元,因未投产故营业收入为零,利润总额5.71万元,净利润4.28万元。
6、与公司关联关系:重庆氨纶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氨纶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00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为上述全资子公司进行贷款担保,主要用于补充辽宁华峰和重庆氨纶的项目建设资金及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是保障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辽宁华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
3、重庆氨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
4、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5、本次担保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董事会意见
辽宁华峰与重庆氨纶是公司为实施做大做强战略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通过项目可行性分析与论证,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认为项目投产后行业前景较好,公司偿债能力强,预期收益较好,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带来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000,000.00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的61.32%,尚无实际担保发生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3-03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1月13日-2013 年11月14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3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2013年11月13日下午15:00至2013年11月14日下午15:00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1788号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本议案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议案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1) 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投向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
3、审议《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议案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修订。本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4、审议《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议案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本议案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本议案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制定《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3-2015年)》的议案,本议案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8、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议案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重要提示:第2项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3年9月3日和201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有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到公司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 编:325200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 真:0577-65178053
联 系 人:陈章良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3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证券代码:362064;投票简称为“华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362064;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以 2.00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①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 将以第一次有效的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②对于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③如股东通过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④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③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15:00-2013年11月14日 15:00。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某议案。
■
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695,753,054.29 | 2,425,572,239.39 | 11.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50,653,935.25 | 1,656,980,822.97 | 5.65%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654,519,698.13 | 42.12% | 1,792,904,095.85 | 46.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7,298,972.76 | 71.82% | 167,513,112.28 | 733.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7,298,972.76 | 71.82% | 160,474,285.40 | 733.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30,317,689.02 | 76.1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71.43% | 0.23 | 66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71.43% | 0.23 | 66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5% | 72.03% | 9.76% | 700%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小平、尤小华 | 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 | 2003年11月30日 | | 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 避免与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 2010年12月16日 | | 履行中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48,028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32% | 238,680,000 | 0 | | |
尤小平 | 境内自然人 | 9.95% | 73,436,000 | 55,077,000 | | |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50% | 18,496,046 | 0 | | |
陈林真 | 境内自然人 | 1.35% | 9,995,050 | 9,971,250 | | |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8% | 8,000,000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2% | 7,547,794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2% | 7,500,015 | 0 | | |
杨从登 | 境内自然人 | 0.92% | 6,830,000 | 5,122,500 | |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其他 | 0.91% | 6,699,775 | 0 | | |
尤小华 | 境内自然人 | 0.87% | 6,399,903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 238,6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8,680,000 |
尤小平 | 18,35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359,000 |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496,046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96,046 |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47,794 | 人民币普通股 | 7,547,794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00,015 | 人民币普通股 | 7,500,015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6,699,775 | 人民币普通股 | 6,699,775 |
尤小华 | 6,399,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6,399,903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6,233,423 | 人民币普通股 | 6,233,423 |
中国工商银行-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6,160,745 | 人民币普通股 | 6,160,745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小平、尤小华和陈林真存在关联关系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614.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69,05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89,448.5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15,057.68 | |
合计 | 7,038,826.88 |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258.5% | 至 | 1,584.5%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5,000 | 至 | 31,00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840.3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市场需求明显好转,产品销售价格同比明显提升;2、公司实现满负荷开车,提高了产量,成本有所下降;3、原料价格有所降低,提高了产品毛利。 |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合计 | 0 | 0 | 0 | 0 | -- | 0 | -- |
期末合计值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 0%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合计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氨纶产品的加工制造、销售、技术开发(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氨纶产品的加工制造、销售、技术开发(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以及代理氨纶相关设备及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
(五)年度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五)年度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氨纶产品的加工制造、销售、技术开发(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氨纶产品的加工制造、销售、技术开发(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以及代理氨纶相关设备及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
(五)年度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五)年度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价格
(元)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2.00 |
2.1 | 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 2.01 |
2.2 | 发行方式 | 2.02 |
2.3 | 发行数量 | 2.03 |
2.4 | 发行对象 | 2.04 |
2.5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
2.6 | 限售期 | 2.06 |
2.7 | 上市地点 | 2.07 |
2.8 | 募集资金投向 | 2.08 |
2.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09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2.10 |
3 |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3.00 |
4 |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4.00 |
5 | 关于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6.00 |
7 |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3-2015年) | 7.00 |
8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
议案序号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2.00 | 大于1的整数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委托价格(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 |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 | |
2.1 | 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
2.2 | 发行方式 | | | |
2.3 | 发行数量 | | | |
2.4 | 发行对象 | | | |
2.5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2.6 | 限售期 | | | |
2.7 | 上市地点 | | | |
2.8 | 募集资金投向 | | | |
2.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
3 |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 | |
4 |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 |
5 | 关于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 |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
7 |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3-2015年) | | | |
8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9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