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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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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韩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立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947,582,742.443,120,368,885.792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04,800,651.16916,408,654.699.65%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587,607,191.1025.34%4,400,991,180.7630.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8,879,108.4528.45%99,647,996.472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9,174,304.8920.11%100,055,977.7925.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32,272,189.4041.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1428.17%1.06229.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1428.17%1.06229.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5%13.18%10.37%14.9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自瑞康医药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康医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康医药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瑞康医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瑞康医药股份。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康股份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康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011年06月10日自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目前正在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出现不遵守承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瑞康医药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人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瑞康医药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瑞康医药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3、本人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而给瑞康医药造成的全部损失。2011年06月10日直至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人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止。承诺目前正在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出现不遵守承诺的情况。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2013年09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9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数为24,731.63万元,比期初数减少37.88%,主要原因是:销售增加及国庆放假提前备货,采购量加大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数为247,777.61万元,比期初数增加36.06%,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预付款项期末数为21,117.72万元,比期初数增加97.91%,主要原因是:为募投项目预付的设备款和工程款,另外基药、器械供应商预付货款较多;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1,854.76万元,比期初数增加132.55%,主要原因是:招标增加的招标押金,另外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增加;

存货期末数为54,412.29万元,比期初数增加41.08%,主要原因是:销售增加及国庆放假提前备货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为76.84万元,比期初数减少67.95%,主要原因是:待抵扣进项税减少;

固定资产期末数为17,230.56万元,比期初数增加195.45%,主要原因是:济南药品现代物流项目暂估增加;

在建工程期末数为2,106.40万元,比期初数减少78.59%,主要原因是:济南药品现代物流项目暂估结转固定资产;

商誉期末数为2,619.29万元,比期初数增加394.29%,主要原因是:收购济宁瑞康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天业爱博科贸有限公司、青岛海誉泰德商贸有限公司、聊城瑞康宏源医药有限公司、菏泽金岳瑞康医药有限公司发生的合并成本大于收购时享有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形成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为220.13万元,比期初数增加178.16%,主要原因是:发生的装修、改造等支出;

短期借款期末数为8.83亿元,比期初数增加38.03%,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公司自有资金已略显不足,增加向银行借入的短期借款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预收款项期末数为548.24万元,比期初数增加770.34%,主要原因是:本期收购的公司带入;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为3,914.81万元,比期初数增加399.93%,主要原因是:收取的保证金等;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为3.00亿元,比期初数增加2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质押方式、并以实际控制人韩旭、张仁华夫妇个人担保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办理资产收益权(应收帐款)转让类借款3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为3.24亿元,比期初数增加37.57%,主要原因是:销售实现的利润增加;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为1,695.58万元,比期初数增加1,697.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增资北京天业爱博科贸有限公司、收购济宁瑞康医药有限公司、威海西施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聊城瑞康宏源医药有限公司增加的少数股东权益。

(2)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0.09%,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形势良好,业务稳定增长;

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1.67%,主要原因是:随着基药业务和器械业务的开展相应的销售人员增加,另外公司上调工资水平,导致人力成本增长;

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3.10%,主要原因是:随着基药业务和器械业务的开展相应的后勤服务人员增加,另外公司上调工资水平,导致人力成本增长;

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95.12%,主要原因是:随着销售的增长资金需求加大,相应的短期借款增长较快,导致借款利息和贴现利息支出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7.12%,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对山东欣康祺医药有限公司476万元货款审慎计提30%的坏账准备;

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8.05%,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青岛分公司处置资产收入;

营业外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7.4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对外捐赠金额较大;

利润总额、所得税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0.87%、33.59%,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的增长带来的相应增长;

少数股东损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726.55%,主要原因是本期收购公司发生的少数股东损益。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34.31%,主要原因是:收到的企业往来款项较去年同期增加;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8.96%,主要原因是:为器械配送增加的业务人员和后勤人员以及人员工资增长导致人力成本增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5.78%,主要原因是:随着业务的增长,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支出增长,以及企业间往来支出较大;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97.37%,主要原因是:收到建设银行资产收益权转让借款3亿元;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7.67%,主要原因是:随着短期借款的增长,支付的借款利息相应增加;另外本年发放现金股利1,125.60万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658.51%,主要原因是:本期票据贴现业务增加较大,贴现利息支出增长。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3 年 9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66号)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5,26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张仁华境内自然人28.87%27,079,51127,079,511  
韩旭境内自然人22.82%21,406,72821,406,728  
TB NATURE LIMITED境外法人16.01%15,015,664   
青岛睿华方略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48%4,198,0974,198,097质押2,650,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4.05%3,801,541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境内非国有法人2.67%2,502,581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2.4%2,251,435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81%1,693,552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98%916,015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74%691,948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TB NATURE LIMITED15,015,664人民币普通股15,015,664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801,541人民币普通股3,801,541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2,502,581人民币普通股2,502,581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251,435人民币普通股2,251,435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93,552人民币普通股1,693,552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916,015人民币普通股916,015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91,948人民币普通股691,948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收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85,960人民币普通股685,96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645,661人民币普通股645,66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506,500人民币普通股506,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东中韩旭和张仁华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56,914.86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77,077.4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0,235.26 
减:所得税影响额-135,605.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40.43 
合计-407,981.32--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25%35%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13,831.4214,937.94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1,065.14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业绩保持稳定增长

法定代表人:韩旭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3-042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0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3-043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3年10月25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华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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