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田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593,832,728.72 | 1,516,622,896.49 | 5.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64,748,749.35 | 1,374,666,140.52 | 6.55%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73,527,840.29 | 7.14% | 412,713,116.34 | 3.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7,315,285.93 | 48.52% | 148,718,358.76 | 28.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2,071,845.13 | 48.26% | 136,585,813.50 | 2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09,135,658.10 | 1.6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 | 36.36% | 0.57 | 3.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 | 36.36% | 0.57 | 3.6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2% | 0.34% | 10.26% | -7.9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4,746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田明 | 境内自然人 | 61.43% | 159,705,000 | 159,705,000 | | |
郝先进 | 境内自然人 | 3.66% | 9,506,250 | 7,129,688 | | |
岑文德 | 境内自然人 | 3.27% | 8,506,250 | | | |
沈海斌 | 境内自然人 | 2.93% | 7,605,000 | 5,703,750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8% | 5,660,502 | |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8% | 4,362,186 | |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5% | 4,283,994 | | | |
徐霞雯 | 境内自然人 | 1.46% | 3,802,500 | | | |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5% | 2,467,070 | |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连-银保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3% | 2,420,00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岑文德 | 8,506,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06,250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5,660,502 | 人民币普通股 | 5,660,502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62,186 | 人民币普通股 | 4,362,186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83,994 | 人民币普通股 | 4,283,994 |
徐霞雯 | 3,80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2,500 |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 2,467,07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7,070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连-银保 | 2,4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0,000 |
郝先进 | 2,376,562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6,562 |
招商银行-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67,73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7,739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2,154,605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4,605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39,270.7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548,712.5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4,400.6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41,037.40 | |
合计 | 12,132,545.26 |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1005.04万元,增长293.80%,主要系本期收取的票据未到期承兑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2962.33万元,增长112.39%,主要系本期对部分资信较好的客户调增赊销额度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700.26万元,增长81.26%,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1000.00万元,下降47.83%,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回用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所致;
5.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1333.37万元,下降52.81%,主要系本期应付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6.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380.73万元,增长33.98%,主要系本期预收的货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431.61万元,增长2380.85%,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所致;
8.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762.00万元,增长84.94%,主要系本期计提企业所得税和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913.92万元,下降87.59%,主要系本期支付暂收的项目合作单位款项所致;
10.股本较年初增加6000.00万元,增长30.00%,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所致;
11.专项储备较年初增加136.43万元,增长93.08%,主要系本期计提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388.04万元,下降482.58%,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99.64万元,增长63.99%,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39.19万元,增长42.18%,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软件退税增加所致;
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75.57万元,增长295207.20%,主要系本期缴纳税收滞纳金所致;
1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54.87万元,主要系本期用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短期理财产品取得收益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284.94万元,增长173.08%,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回用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5% | 至 | 35%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9,386 | 至 | 22,758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6,858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明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 2012年7月31日 | 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严格履行 |
公开发行前其他股东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2年7月31日 | 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严格履行 |
田明、郝先进、沈海斌、林茂先、韩立明、张建军、倪迎久、向晟、徐鹏等9名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2012年7月31日 | 在美亚光电任职期间 | 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明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3-030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3 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12个月内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同时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2013 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为:“公司住所: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民营科技园(W-7),邮政编码:230088”,现修改为:“公司住所:合肥市望江西路668号,邮政编码:230088”。
(2)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光电子应用技术开发、转让、软件设计,光电机械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禁止的除外)”,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光电子应用技术开发、转让、软件设计,光电机械(含农业机械、工业机械等光电子应用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制造与销售,二类(含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口腔科设备及器具)、三类(口腔科材料)医疗器械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禁止的除外)。” (实际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 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程晓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3 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程晓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3-0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3-033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以及以前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拟用于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该类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3、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规定的风险投资。
4、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层在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实施理财事项。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购买。
6、风控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同时,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前,需明确该购买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并就购买事项征求保荐机构意见。
7、决策程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受托方均为正规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保持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保本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该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下,公司通过对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3年9月26日公司购买了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蕴通财富?日增利40天”。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2013年9月26日至2013年11月5日,产品年投资收益率:4.5%。
2、2013年9月26日公司购买了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公司13HH386期”。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2013年9月26日至2013年12月26日,产品年投资收益率:5.0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3-03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4日(周四)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公司三楼大会场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7日(周四)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11月7日(周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时间
1、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30088,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徐鹏、程晓宏 联系电话:0551-65305898 传真:0551-65305898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3年11月7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本人(单位)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说明:请在上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3-03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程晓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程晓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程晓宏先生简历如下:程晓宏,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办职员,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2013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程晓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程晓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及邮编: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668号,230088
2.联系电话:0551-65305898
3.传真号码:0551-65305898
4.办公邮箱:mygd@chinameyer.com
备查文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