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培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万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万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4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熊小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熊小菊女士简历如下:
熊小菊,女,198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2008年10月至2010年4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法务专员;2011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证券专员。熊小菊女士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熊小菊女士已于2013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熊小菊女士联系方式:
0755-26951598(办公) 0755-26584355(传真)
电子邮箱:zqb26584355@163.com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 邮编:518057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4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审计部部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部长的议案》同意聘任谢凤妹女士为公司审计部部长,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谢凤妹女士简历如下:
谢凤妹,女,1982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CRMA),中级审计师职称;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任北京天创联合会计事务所审计专员;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任深圳市维尔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员;2010年1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师,2010年10月任审计部副部长。谢凤妹女士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5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于2013年10月21日上午10:00在公司本部V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传真方式相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0月15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现场参加会议的董事名5,传真参加会议的董事4名,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经与会董事的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3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3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章程》详见2013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熊小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证券事务代表熊小菊女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5-26951598;电子邮箱:zqb26584355@163.com;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邮编518057。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2013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谢凤妹为公司审计部部长,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关于聘任审计部部长的公告》详见2013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简历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熊小菊,女,198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2008年10月至2010年4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法务专员;2011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证券专员。
熊小菊女士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熊小菊女士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熊小菊女士已于2013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审计部部长简历:
谢凤妹,女,1982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CRMA),中级审计师职称;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任北京天创联合会计事务所审计专员;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任深圳市维尔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员;2010年1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师,2010年10月任审计部副部长。
谢凤妹女士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谢凤妹女士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5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于2013年10月21日上午11:30在公司本部V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传真方式相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380,874,514.07 | 1,857,737,248.30 | 28.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28,506,722.40 | 1,371,281,571.97 | 4.17%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583,991,220.58 | 2.01% | 1,676,262,971.43 | -2.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874,598.53 | 57.1% | 96,719,192.87 | 30.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922,107.67 | 107.65% | 87,997,068.09 | 27.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12,009,853.18 | -11.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 | 0.1136 | -35.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 | 0.1136 | -34.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 | 0.16% | 7.05% | 0.28%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43,626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黄培钊 | 境内自然人 | 28.3% | 240,976,500 | 180,732,375 | 质押 | 49,500,000 |
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15% | 94,929,838 | 0 | | |
黄林华 | 境内自然人 | 10.07% | 85,712,345 | 52,524,183 | | |
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47% | 38,033,215 | 0 |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2% | 28,260,000 | 0 | | |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35% | 19,980,000 | 0 | | |
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其他 | 1.2% | 10,200,000 | 0 | | |
长城证券-招行-长城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33% | 2,845,144 | 0 | | |
张志新 | 境内自然人 | 0.33% | 2,733,177 | 2,049,883 | | |
吴益辉 | 境内自然人 | 0.28% | 2,425,086 | 1,422,369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4,929,838 | 人民币普通股 | 94,929,838 |
黄培钊 | 60,244,125 | 人民币普通股 | 60,244,125 |
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 | 38,033,215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33,215 |
黄林华 | 33,188,162 | 人民币普通股 | 33,188,162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28,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260,000 |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 19,9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80,000 |
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0,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00,000 |
长城证券-招行-长城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845,144 | 人民币普通股 | 2,845,144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49,077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9,077 |
徐斌 | 1,8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黄培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林华为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姐夫;黄淑芝、黄佩淑分别持有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1%和39%的股权,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60%的股权;黄佩淑为黄林华配偶、黄培钊姐姐,黄淑芝为黄培钊妹妹,他(她)们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的可能。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2、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18,036.0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223,649.2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19,864.1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33,327.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0,297.26 | |
合计 | 8,722,124.78 | --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IPO时,公司任职的全体自然人股东 | 发起人自然人股东(黄培钊、黄林华、吴益辉、张志新、李速亮、蔡汝存、杨勇藩)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2007年09月05日 | 在职期,离职半年内 | 本报告期,以上承诺事项严格执行。 |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东 | 发行对象均承诺其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本次发行新股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2012年07月19日 | 2013年7月19日 | 本报告期,以上承诺事项已执行完毕。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签订购买投资项目设备重大合同公告 | 2013年7月2日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13-26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2013年7月17日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13-32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 | 至 | 35%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9,900 | 至 | 12,10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913.64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鉴于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客户个性化服务力度加大,营销策略不断创新,有效控制生产成本,预计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但能否最终实现收益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合计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