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蔡云晔 | 董事 | 出差在外 | 董晔 |
公司负责人邓颖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韦丽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4,375,073,908.49 | 3,425,754,979.87 | 27.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273,840,408.78 | 2,202,206,957.32 | 3.25%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673,348,513.64 | 14.54% | 1,812,552,251.15 | 8.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929,419.05 | -37.21% | 107,451,315.06 | 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8,041,574.82 | -58.19% | 99,218,747.07 | -4.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6,866,697.32 | -93.3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38.46% | 0.34 | 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38.46% | 0.34 | 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7% | -0.81% | 4.79% | -0.2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042,175.70 | 固定资产处置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259,385.90 | 新产品专项补助、节能减排补助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1,199.3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65,764.6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6.94 | |
合计 | 8,232,567.9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股东中顺公司、中山市中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11月25日 | 3年 | 严格履行 |
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成员邓颖忠、邓冠彪、邓冠杰) | 1、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位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11月25日 | 1、3年;2、长期 | 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在全部增持计划完成时或自首笔增持事实发生后的十二个月期限届满后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 | 2011年12月22日 | 1、1年;2、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 | 履行完毕,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
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成员之一邓冠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2013年01月15日 | 增持期1年,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严格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中顺集团、实际控制人 | 承诺不与公司同业竞争。 | 2009年01月0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3年5月,中山市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万股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名称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公司2012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持股数量为64.5万股,持股比例为0.21%。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增加293,619,405.42元,增幅为36.96%,主要是收到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所致。
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增加21,142,223.60元,增幅为57.28%,主要是客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增加9,502,058.20元,增幅为195.87%,主要是支付劳务费、支付民工保证金、暂付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增加156,493,463.73元,增幅为156.8%,主要原因是四川中顺项目工程、云浮中顺项目工程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增加86,989,996.09元,增幅为122.55%,主要原因是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商誉: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增加64,654.15元,增幅为100%,原因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增加253,160,631.89元,增幅为218.22%,主要原因是预付工程款、设备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减少328,227,793.37元,减幅为58.44%,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减少32,266,367.72元,减幅为97.38%,主要原因是部分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预收账款: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增加5,457,723.75元,增幅为35.56%,主要原因是预收客户货款增多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增加41,545,741.23元,增幅为142.48%,主要原因是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增加428,305,965.49元,增幅为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债券: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增加825,047,905.84元,增幅为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发行12中顺债所致。
长期应付款: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减少17,706,919.17元,减幅为39.0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偿还部分长期应付款。
其他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增加14,531,770.84元,增幅为112.74%,主要原因是收到政府扶持资金所致。
股本: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增加104,000,000.00元,增幅为50%,原因是公司实施完毕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2年末总股本208,000,000.00股为基数,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共增加股本104,000,000.00股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末减少3,360,467.66元,减幅为100.00%,原因是本报告期收购湖北鸿昌科贸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湖北中顺5%股份所致。
(2)利润表项目
财务费用:年初到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同期增加了13,191,002.16元,增幅为73.39%,主要原因是债券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年初到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同期增加1,533,273.63元,增幅为316.9%,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年初到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同期增加9,804,346.16元,增幅为115.72%,主要原因是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年初到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同期增加2,123,891.41元,增幅为39.59%,主要原因是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到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同期减少237,039,667.30元,减幅为93.36%,主要原因是①支付材料款增加;②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③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到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同期减少228,582,473.99元,减幅为57.55%,主要原因是支付四川中顺、云浮中顺工程项目款现金流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到本报告期末较2012年同期增加762,836,669.86元,增幅为1926.94%,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12中顺债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0,775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06% | 93,792,348 | 93,792,348 | | |
中顺公司 | 境外法人 | 21.47% | 66,994,668 | 66,994,668 | | |
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65% | 14,508,000 | | | |
广州市佳畅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5% | 12,948,000 | | 质押 | 12,948,000 |
中山市中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 | 9,052,290 | 9,052,290 | | |
常德市武陵区益嘉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8% | 6,188,364 | | 质押 | 1,900,000 |
彭州市亨茂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2% | 5,671,926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6% | 3,009,960 | | | |
深圳市加德信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6% | 2,059,200 | | | |
中山市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3% | 1,975,527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14,50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08,000 |
广州市佳畅贸易有限公司 | 12,94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48,000 |
常德市武陵区益嘉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6,188,364 | 人民币普通股 | 6,188,364 |
彭州市亨茂贸易有限公司 | 5,671,926 | 人民币普通股 | 5,671,92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9,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9,960 |
深圳市加德信投资有限公司 | 2,05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9,200 |
中山市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975,5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5,527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鸿道3期 | 1,370,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0,025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5,000 |
陶芝慧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前十名股东中,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顺公司、中山市中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邓颖忠、邓冠彪和邓冠杰控制下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其它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本公司未知上述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三、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0% | 至 | 0%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1,123.60 | 至 | 15,890.86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5,890.86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争取市场占有率,市场投入加大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颖忠
201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3-5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董事蔡云晔女士因公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董晔先生代为出席并参与表决。本次会议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条款如下:
原十四条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和销售高档生活用纸系列产品。产品国内外销售。浆板贸易。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和销售高档生活用纸系列产品。产品国内外销售。从事浆板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及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修订后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罗定市泷州教育基金会捐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向罗定市泷州教育基金会捐资50万元,帮助困难学子燃点希望、圆梦大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