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付炳锋 | 董事 | 公出 | 李艰 |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滕铁骑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许万才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冮明霞 |
公司负责人滕铁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万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冮明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 5,520,379,169.21 | 4,784,957,098.17 | 15.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71,762,055.40 | 2,901,387,716.47 | 5.87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575,093.96 | 305,565,880.39 | -61.52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744,200,427.36 | 5,579,031,494.95 | 20.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6,234,193.62 | 294,289,929.10 | -2.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4,612,868.81 | 292,683,125.45 | -2.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52 | 10.99 | 减少1.47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5 | 1.39 | -2.8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5 | 1.39 | -2.88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263,613,051.61 | 160,033,911.50 | 64.72 | 主要是业务量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596,481,390.55 | 353,973,459.86 | 68.51 | 主要是业务量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224,411,960.67 | 170,292,222.86 | 31.78 | 主要是预付材料、模具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213,315,245.50 | 110,163,946.50 | 93.63 | 主要是业务量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1,200,019,762.75 | 855,033,516.61 | 40.35 | 主要是购买材料、模具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1,888,110.26 | 19,938,563.37 | -90.53 | 主要是分公司预收款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28,927,489.88 | -4,203,687.98 | -788.15 | 主要是年初增值税留抵税额所致 |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所得税费用 | 29,158,222.86 | 16,393,871.39 | 77.86 | 主要是子公司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 1,150,043,455.56 | 821,373,237.61 | 40.01 | 主要是业务量增加所致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的现金 | 138,778,021.06 | 380,340,305.93 | -63.51 | 主要是被投资单位分红减少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0,469,702.13 | 378,141,284.94 | -31.12 | 主要是本期购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6,324,024.14 | 75,303,398.27 | 81.03 | 主要分红增加所致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
股东的股利、利润 | 14,700,000.00 | 26,647,575.24 | -44.84 | 主要是子公司分红减少所致 |
股东总数 | 29,323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20.14 | 42,604,282 | 0 | 无 |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2 | 9,975,606 | 0 | 质押9,975,606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 国有法人 | 3.07 | 6,500,000 | 0 | 未知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有法人 | 1.83 | 3,878,902 | 0 | 未知 |
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9 | 2,937,501 | 0 | 未知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长春汽车研究所中实改装车厂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3 | 1,550,374 | 0 | 无 |
靳君 | 境内自然人 | 0.56 | 1,181,869 | 0 | 未知 |
谈承军 | 境内自然人 | 0.45 | 943,661 | 0 | 未知 |
吴静 | 境内自然人 | 0.43 | 913,114 | 0 | 未知 |
李长鸿 | 境内自然人 | 0.42 | 888,799 | 0 | 未知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42,604,282 | 人民币普通股42,604,282 |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 9,975,606 | 人民币普通股9,975,606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 6,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6,5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78,902 | 人民币普通股3,878,902 |
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 | 2,937,501 | 人民币普通股2,937,501 |
长春汽车研究所中实改装车厂 | 1,550,374 | 人民币普通股1,550,374 |
靳君 | 1,181,869 | 人民币普通股1,181,869 |
谈承军 | 943,661 | 人民币普通股943,661 |
吴静 | 913,114 | 人民币普通股913,114 |
李长鸿 | 888,799 | 人民币普通股888,799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为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25%。本公司未知其余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签字页,此页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 滕铁骑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2013-01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董事付炳锋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李艰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原章程部份条款进行修改,修改条款如下:
原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改装(除小轿车、轻型车)、制造汽车零部件、汽车修理、经销汽车配件、汽车、小轿车、仓储、劳务、租赁等服务项目。”
修改为“第二章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改装(除小轿车、轻型车)、制造汽车零部件、汽车修理、经销汽车配件、汽车、小轿车、仓储、劳务、租赁、技术服务等服务项目。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授权总经理向银行取得贷款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批准的201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温树泽先生在计划内向银行取得贷款。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1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会议时间、地点详见公司临 2013-014《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2013-01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8日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1月13日上午8:30分
5、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方式
6、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
(2)截止2013 年11月8日下午3:00 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四、会议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3年11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24 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五、会议登记地点: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30011
传真:0431-85765338
联系电话:0431-85765755
联系人:刘志勇
六、重要提示: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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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