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调整后 | 调整前 |
总资产 | 5,332,905,605.25 | | 4,236,219,100.75 | 25.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51,697,506.67 | | 1,787,488,098.11 | 70.73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调整后 | 调整前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7,317,452.84 | | -112,426,905.99 | 不适用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营业收入 | 2,963,363,085.04 | | 2,614,856,498.26 | 13.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4,842,372.36 | | 134,360,871.94 | -21.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9,755,443.78 | | 128,318,260.83 | -22.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7 | | 7.79 | 减少2.02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20 | 0.26 | -2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20 | 0.26 | -20.00 |
公司负责人曾鸿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云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争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曾鸿平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任云龙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争献 |
追溯调整说明: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08号文《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全体股东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4,080,652股,发行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661,422,092股。导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其与2013 年的经营业绩无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的要求,企业应当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因此对上年涉及每股情况的数据相应追溯调整。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57,794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2.14 | 146,418,043 | | 无 |
中国南车集团投资管理公司 | 国有法人 | 9.98 | 66,029,078 | | 无 |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7 | 12,338,786 | | 无 |
南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7 | 10,393,435 | | 无 |
中国南车集团株洲车辆厂 | 国有法人 | 1.53 | 10,109,666 | | 无 |
南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9 | 7,179,675 | | 无 |
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 | 国有法人 | 1.07 | 7,070,109 | | 无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1.05 | 6,958,022 | | 未知 |
中国南车集团石家庄车辆厂 | 国有法人 | 1.03 | 6,837,788 | | 无 |
中国南车集团眉山车辆厂 | 国有法人 | 1.00 | 6,642,908 | | 无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146,418,04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南车集团投资管理公司 | 66,029,078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12,338,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 | 10,393,43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南车集团株洲车辆厂 | 10,109,666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 7,179,67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 | 7,070,10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58,02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南车集团石家庄车辆厂 | 6,837,78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南车集团眉山车辆厂 | 6,642,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第1、3、4、6名股东的控股股东同为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第2、5、7、9、10名股东和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中国南车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注:2013年1月24日,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581,79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058%。本次增持后,南车株洲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4,367,06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0.1758%;南车株洲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01,752,792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8.9958%。详见公司2013年1月25日披露的临2013-03号公告。
2013年5月17日至5月20日,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3,612,19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6982%。本次增持后,南车株洲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7,979,26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0.87%;南车株洲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05,364,99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9.696%。详见公司2013年5月22日披露的临2013-17号公告。
上述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国南车集团投资管理公司 |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60个月锁定期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时代新材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 | 2013年3月28日 | 是 | 是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2010年5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发行登记相关事宜。本次向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新增A 股股份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 | 2013年5月20日 | 是 | 是 |
其它 |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车集团投资管理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南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中国南车集团株洲车辆厂、南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中国南车集团石家庄车辆厂、中国南车集团眉山车辆厂 | 出具《关于认购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的承诺函》,承诺对于公司 2011年 12月 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配股事项,该9家股东单位将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 | 2013年6月7日 | 是 | 是 |
●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期轨道交通线路市场规模的大幅增长,此外,汽车、军工、环保的收入有明显增长。
●营业成本的增长主要是由于销售收入的增长所对应的成本的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的增长主要是由于销售规模的增长所致。
●管理费用的增长主要是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及技术开发费、海外并购项目费用的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期银行借款增长导致利息支出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变动的原因是由于采购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变动的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的原因是由于今年配股收到的现金所致。
●应收票据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票据贴现和到期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及回款周期的影响所致。
●预付账款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材料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临时性借支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未抵扣的增值税减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对青岛华轩投资后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在建工程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栗雨工业园相关配套机器设备增加以及新增合并单位青岛华轩所致。
●商誉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增资青岛华轩所增加的商誉。
●短期借款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借款所致。
●应付账款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增资青岛华轩评估增值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实收资本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配股增加股本所致。
●资本公积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配股的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增资青岛华轩增加的少数股东权益。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澳元汇率大幅下降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3 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2013-050号公告),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的方式收购德国采埃孚股份公司(ZF Friedrichshafen AG)橡胶金属业务相关的股权和资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8月29日起停牌。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积极推动本次资产重组。
2013年,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拟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商业银行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13年7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3年7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事项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963,363,085.04 | 2,614,856,498.26 | 13.33 |
营业成本 | 2,408,436,437.89 | 2,108,063,824.43 | 14.25 |
销售费用 | 107,438,822.14 | 91,093,629.53 | 17.94 |
管理费用 | 268,893,455.71 | 205,817,081.01 | 30.65 |
财务费用 | 45,056,497.65 | 38,489,561.76 | 17.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7,317,452.84 | -112,426,905.9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308,390.11 | -194,639,201.5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194,383.72 | 167,174,430.10 | 284.15 |
科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比例(%) |
应收票据 | 544,046,333.80 | 795,805,128.17 | -31.64 |
应收账款 | 1,834,786,008.83 | 714,938,904.30 | 156.64 |
预付款项 | 134,485,367.41 | 87,607,078.48 | 53.51 |
其他应收款 | 80,367,334.97 | 54,288,189.75 | 48.04 |
其他流动资产 | 4,263,373.99 | 19,325,749.65 | -77.94 |
长期股权投资 | 7,669,953.82 | 33,913,195.55 | -77.38 |
在建工程 | 292,784,209.04 | 186,999,882.07 | 56.57 |
商誉 | 19,321,433.01 | 7,447,551.42 | 159.43 |
短期借款 | 211,467,321.00 | 697,900,910.00 | -69.70 |
应付账款 | 941,919,793.78 | 622,726,546.61 | 51.2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303,284.56 | 15,546,569.13 | 30.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462,191.86 | 4,932,301.87 | 31.02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61,422,092.00 | 517,341,440.00 | 27.85 |
资本公积 | 1,737,496,503.57 | 666,977,524.25 | 160.50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3,785,436.19 | -286,985.07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鸿平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