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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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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3-06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释义

 ●DVB:有线电视网络。

 ●OTT: 即Over-The-Top Content,意指互联网企业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和数据服务业务。

 ●三网融合: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的相互渗透、相互兼容、并逐步整合成为全世界统一的信息通信网络.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的具体事宜需签订正式合同以便进一步明确。协议中所涉及的投资金额及年产值只是合作目标,公司是否能够按照预期进行投入,是否能够实现预期产值存在不确定性。

 2、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将涉及较大资金投入,面对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预期投入资金,项目是否按预期进行具有不确定性。

 3、协议所涉及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成本将会较高,公司有可能无法达到融资目标,有可能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4、由于与河南有线等就合作的具体事宜还待进一步确认,涉及项目的投资方式、利益分配、收费模式、运营模式还未确定,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协议的签订及项目进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项目在短期内将不会给公司带来收益,亦不会对公司2013年年度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

 一、情况简述

 公司与郑州市人民政府及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有线”)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建设集智能终端制造、文化创意、三网融合研发中心、电视互联网运营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的项目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协议对方

 1、名称:郑州市人民政府

 公司与郑州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郑州市人民政府发生任何交易。

 2、名称: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104号广电大厦

 注册号:41000000002179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李保祥

 注册资本:9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8月6日

 经营范围:河南省、市、县广播电视网络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维护运营;数字电视、分媒电视及数据业务开发和相关产品销售;网源出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广告制作及发布业务(国家限制内容除外);信息咨询服务。

 河南有线是以传输有线电视信号为主业的网络多业务运营企业,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实施主体,是河南省重点扶持的文化企业集团。河南有线电视网络覆盖河南省18个省辖市和108个县(市),现有省级干线网4000公里,省辖市到县干线网络6500公里,省辖市城域干线网络20000公里,具有高承载、高质量、高安全的特点,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河南有线总部设在郑州,在全省18个省辖市设有分支机构,下辖1个控股公司,18个分公司,服务省辖市380万有线电视用户。河南有线在确保广电网络传输安全和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广电网络自身优势,实现了主营业务规模化、数字业务多样化、经营管理现代化,收入和利润不断增长,盈利能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公司与河南有线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年度公司向河南有线的销售金额为 249,888.00元(含税),其中:属于安装服务费为114,888.00元(含税); 属于工程机销售金额为135,000.00元(含税)。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郑州高新区),建设三网融合产业园、三网融合终端产品研发生产、三网融合业务和产品合作运营三大板块基地,引进产业链配套企业落地产业园,打造电视互联网区域性总部基地,形成投资额在30亿左右、年产值100亿规模的全产业链集群。公司将提供最新技术、产品、运营方案,保障“DVB+OTT”电视互联网合作运营项目的成功推广,为了增强产业园的竞争能力公司还将积极为合作项目引入配套合作企业在河南省的落地。

 郑州市人民政府积极支持三方合作项目在河南的开展,将全力保障项目的实施,并保证给公司及公司所引入的合作伙伴给予相应的土地、资金等各方面的政策支持。同时,推动郑州市电视台与公司联合开展台网联动项目合作。

 为了保证产业集群的落地,河南有线将在符合河南有线相关招投标政策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公司的相关产品和服务。同时,河南有线将与公司成立专门合资公司在河南省开展“DVB+OTT”电视互联网项目运营。

 (二)合作机制

 公司与郑州市人民政府、河南有线成立战略合作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合作中的各项问题。

 (三)其他主要约定

 合作三方约定在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签订各合作项目的具体正式协议,合作条款以正式协议为准。

 (四)其他条款

 本协议所约定的各合作项目的具体正式协议,需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河南有线、郑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将有利于推进公司电视互联网业务区域市场的拓展,并利用合作方资源扩大公司产业链的规模,通过产业链的扩张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该协议的签订在短期内将不会给公司带来收益,亦不会对公司2013年年度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协议的签订及项目进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的具体事宜需签订正式合同以便进一步明确。协议中所涉及的投资金额及年产值只是合作目标,公司是否能够按照预期进行投入,是否能够实现预期产值存在不确定性。

 2、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将涉及较大资金投入,面对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预期投入资金,项目是否按预期进行具有不确定性。

 3、协议所涉及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成本将会较高,公司有可能无法达到融资目标,有可能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4、由于与河南有线等就合作的具体事宜还待进一步确认,涉及项目的投资方式、利益分配、收费模式、运营模式还未确定,项目在短期内将不会给公司带来收益。

 六、备案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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