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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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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产承担。场内认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认购资金零头由交易所会员单位返还给投资者。

4、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在募集期结束后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将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二)场内认购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通过场内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且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人民币。

(三)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不设金额级差。

(四)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可接受个人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若代销机构有关于交易级差规定的,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六)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即不得撤销。

(七)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三、场外认购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中登公司可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对于配发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上海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4、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中心办理过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须用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中心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若已开立中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2、拥有多个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登公司配发上海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配发的基金账户。

(三)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1、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向认购金额不低于1万元(含1万元)的投资者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认购手续。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C、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D、资金结算账户的原件及复印件;

E、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F、填写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加盖印鉴章);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D、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F、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G、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H、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I、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J、填写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机构客户版本);

K、预留印鉴表。

(上述原件供查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现金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C、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凭证客户联回单复印件。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认购资金的缴纳

投资者需按照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在办理认购前将足额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表:公司直销账户列表

直销账户一:中国农业银行
户 名: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
账 号:03492300040003423
联行行号:30398
直销账户二:中国建设银行
户 名: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001520313050002399
联行行号:5244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290061008
直销账户三:中国银行
户 名: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 号:445559213730
联行行号:40358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290003582
直销账户四:中国工商银行
户 名: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1202919025804062
联行行号:20304005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直销账户五:招商银行
户 名: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 号:216089229110001
联行行号:82051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8290003020
直销账户六:交通银行
户 名: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账 号:310066580018004768770
联行行号:06658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290050844
直销账户七:浦东发展银行
户 名: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浦发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
账 号:076648-97460153850000011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10290097462
直销账户八:中国民生银行
户 名: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 号:0201014040000935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5290002012

6、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和投资者名称,并确保募集期间工作日当日16:3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募集期结束,出现以下任一无效认购情形的,认购款项将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投资者在募集期结束后认购资金仍未到账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造成无效认购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3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A、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当日,即可使用开户证件号码或交易账号登录进行基金的认购业务。

B、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见本公司关于网上直销的相关公告。

C、已经成功提交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五)银行类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银行类代销网点,此程序原则上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申请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B、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C、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申请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B、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原件供查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C、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六)券商类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场外券商类代销网点,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网点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代销网点指定的银行存折(储蓄卡)。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原件供查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F、预留印鉴;

G、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代销网点指定的银行存折(储蓄卡);

E、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代销网点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网点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代销网点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E、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四、场内认购的开户及认购

(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1、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2、已有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3、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A股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场内销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业务受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公布的规定或说明为准。

(1)开立证券账户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的说明。

2)已经开立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另行开户。

(2)开立资金账户

在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开立资金账户所需提供的资料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3)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申报认购。认购申请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申报,不得撤消;

3)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场内认购本基金所需提交的资料参见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的相关说明。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人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募集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可以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认购费中列支,不得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三)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邮政编码200120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2003年5月9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丹
电话021-61009999
传真021-61009800
联系人魏明东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350万元49%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49.5万元34.3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500.5万元16.67%
总计15000万元10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三)销售机构

表:基金销售机构列表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网址:www.a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网址:www.bankcomm.com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联系人:唐苑
电话:021-61618888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网址:www.spdb.com.cn
(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银行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银行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08195传真: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96523,400-8888-508网址:www.hzbank.com.cn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联系人:张青
电话:0755-22166118传真:0755-25841098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网址:bank.pingan.com
(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网址:www.95579.com
(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2936293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 860 1555网址:www.dwzq.com.cn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网址:www.ebscn.com
(1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联系人:刘一宏
电话:028-86690126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网址:www.gjzq.com.cn
(1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联系人:吴祖平
电话:0791-6281061传真:0791-62810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网址:www.gsstock.com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人代表人:万建华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网址:www.gtja.com
(13)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南二环959号B1座华安证券
法定代表人:李工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666传真:0551-5161600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网址:www.hazq.com

1、直销中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九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九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联系人:计磊
电话:021-61009916传真:021-61009918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联系人:查樱
电话:010-66105662
客户服务电话:95588网址:www.icbc.com.cn

(24)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东方企业园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联系人:王钧
电话:021-36533017传真:021-3653301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网址:www.xzsec.com
(25)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联系人:文思婷
电话:010-83991743传真:010-66412537
客户服务电话:010-83991888网址:www.rxzq.com.cn
(2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网址:www.xyzq.com.cn
(2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传真:0755-82943121
客户服务电话:95565或400-8888-111网址:www.newone.com.cn
(2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888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网址:www.csc108.com
(3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078823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网址:www.bigsun.com.cn
(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3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网址:www.zxwt.com.cn
(3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83734659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网址:www.zszq.com.cn
(3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联系人:周嬿旻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网址:www.fund123.cn
(3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联系人:吕慧
电话:021-58787678-8816传真:021-58788678-8101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网址:www.erichfund.com
(3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联系人:蒋丹丹
电话:021-58870011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网址:www.ehowbuy.com
(3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联系人:严跃俊
电话:021-68419822传真:021-68419822-8566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网址:www.licaike.com
3、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

(四)与本基金有关的注册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信息类型注册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上海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法定代表人金颖廖海(负责人)姚建华
联系电话010-59378835021-51150298021-22122888
传真010-59378907021-51150398021-62881889
联系人任瑞新张兰、刘佳王国蓓(王国蓓、戴丽为经办注册会计师)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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