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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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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林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郭爽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孟长舒

公司负责人林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长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54,184,321.04367,892,849.36-3.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1,998,809.05314,349,132.36-3.93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07,153.59-1,399,594.12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947,252.4910,689,032.54-44.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50,323.31-9,558,827.54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671,627.58-9,559,827.5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1-2.94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2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2不适用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96109,799,224
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42106,667,219质押106,000,000
兰州铁路局国有法人7.4242,966,500
上海华山康健医疗有限公司未知2.4314,073,395
巨化集团公司未知0.543,146,507
广州市宇华商业配送有限公司未知0.402,313,19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秦1号ZJXT-YCTF4-002国有法人0.291,700,000
耿道洪境内自然人0.251,470,751
孙静境内自然人0.241,407,700
朱轶颖境内自然人0.241,368,000

股东总数22,72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9,799,224人民币普通股109,799,224
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106,667,219人民币普通股106,667,219
兰州铁路局42,966,500人民币普通股42,966,500
上海华山康健医疗有限公司14,073,395人民币普通股14,073,395
巨化集团公司3,146,507人民币普通股3,146,507
广州市宇华商业配送有限公司2,313,190人民币普通股2,313,19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秦1号ZJXT-YCTF4-0021,700,000人民币普通股1,700,000
耿道洪1,470,751人民币普通股1,470,751
孙静1,407,700人民币普通股1,407,700
朱轶颖1,368,000人民币普通股1,368,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76,000,000股流通股质押给刘庆,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3月8日。另有30,000,000股流通股质押给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有商品房销售收入而本期无此项收入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是由于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而使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是由于公司按权益法计算的参股公司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亏损额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是由于本期公司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取得收入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收购原大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股权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

2、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1、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所持股票获得流通权后12个月)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在上述承诺的禁售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目前上述股东没有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玲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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