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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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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目前的条件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规定的各项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状况,降低经营风险,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68,096,513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区间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和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1日与上述公司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各公司认购金额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认购金额(万元)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000.00
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17,000.00
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17,000.00
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16,000.00
合计100,000.00

本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3.73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52,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预案的内容及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1日与发行对象之一实际控制人李光荣控制的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上述合同的签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1日与发行对象之一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上述合同的签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1日与发行对象之一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上述合同的签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1日与发行对象之一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上述合同的签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该报告的内容符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可以有效地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并有效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状况,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有效,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控制的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以50,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134,048,257股,认购价格为3.73元/股,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增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2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2日开市起复牌。

因董事会筹划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从2013年10月8日起停牌。现各项工作正按照既定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发行预案等相关资料已准备完毕,公司于2013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2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3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达股份”)拟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8,096,513股A股股票,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拟以人民币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特华投资与精达股份同为李光荣先生所控制的企业,特华投资的认购行为构成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向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68,096,513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3.73元/股;其中,特华投资拟以人民币现金认购50,000万元。特华投资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3年10月21日,特华投资与本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持有特华投资86%股权。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特华投资基本情况介绍

特华投资目前股权结构为李光荣持股86%,王力持股10%,方胜平持股4%,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612单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光荣,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投资策划及咨询服务。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特华投资成立于2000年6月28日,近三年的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和咨询服务,目前特华投资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安保险20%的股权及安徽特华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特华投资2010年、2011年及2012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21.47万元、47.00万元和1,829.97万元。

特华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2年12月31日
总资产102,424.63
所有者权益31,690.81

单位:万元

项目2012年度
营业收入350.00
营业利润-131.72
净利润1,829.97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中税德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特华投资与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1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如下:

(一)认购数量

乙方(指“特华投资”,下同)以人民币50,000万元的认购资金认购数量为134,048,257股甲方(指“精达股份”,下同)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即乙方认缴日的期间内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乙方的标的股票认购数量及认购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予以相应调整。

(二)股份认购的价格及认购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以人民币50,000万元的金额认购标的股票。标的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3.73元/股。

(三)支付方式

在本合同依第五条的规定生效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缴款指令,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乙方按照甲方与保荐人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人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四)锁定期

特华投资承诺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成立,并且在以下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生效:

(1)本合同获得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2)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3)认购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应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依本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及缴款时间根据甲方的指示向其支付标的股票认购价款,如果发生逾期,则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乙方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届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赔偿金。

3、在本合同签署并依第五条的规定生效后,如果甲方拒绝接受乙方向其支付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致使乙方未能认购标的股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或者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自乙方向甲方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届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其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赔偿金。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改变,亦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大幅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同时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为股东提供更好的回报。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姜长龙、郭海兰、尹振涛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就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控制的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特华投资拟出资50,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134,048,257股,认购价格为3.73元/股。特华投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表决,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1、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控制的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特华投资拟出资50,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134,048,257股,认购价格为3.73元/股。特华投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4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3年9月30 日止的前次募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4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6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6,086,9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9.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7,999,48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8,866,08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133,393.00元,投资款划转过程中产生的银行利息29,333.33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9,162,726.3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44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的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2013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大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及子公司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广东精工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分别于2011年7月12日、2011年9月23日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五家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3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58,916.27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5,378.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278.89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1年:20,1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9.88%2012年:8,833.60
2013年1-9月:26,445.29
投资项目投资项目投资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 23,800.00 8,050.00 5,250.00 23,800.00 8,050.00 5,250.00 -2,800.00

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  37,000.00 15,587.38 14,850.0037,000.00 15,587.38 14,850.00 -737.382013年6月30日
 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收购顶科公司35%的股权、补充流动资金 8,833.608,833.608,833.608,833.60 -2012年9月

注*:中国工商银行铜陵百大支行账户余额为定期存单,系本公司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存入的,该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项目变更:截止2012年7月31日,“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已投入5,250万元,尚节余资金17,812.62万元“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由本公司和美国里亚电磁线公司(以下简称“里亚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广东精工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其中70%资金即23,800万元由本公司负责筹措,30%即10,200万元由里亚公司筹措,项目投资由本公司与里亚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需要分期投入。该项目在2011年4月如期开工建设,已完成厂房建设和前期设备调试,在2012年5月开始生产,产能尚未达产。因里亚公司受美国国内经济影响无法按原定投资计划投入资金,同时考虑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等因素,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变更“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投资内容,对剩余资金使用方向进行变更,将其中5,833.60万元用于收购新疆创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铜陵顶科镀锡铜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科公司”)35%的股权,同时对顶科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共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833.60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拥有顶科公司100%的股权。

该项变更已经本公司2012年8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2年8月14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2-33、2012-34),2012年8月29日经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于2012年8月30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2-38)。

2、“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项目变更: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因为市场经济环境的持续低迷,新能源产业受经济危机影响市场竞争激烈,其中,因受电解铜价格居高不下、银行利率高位运行等因素影响,企业财务费用支出大幅增加,给企业的运营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促使该行业加快了技术进步与革新工作,一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应运而生。“以铝代铜”成为行业的一种趋势,并已得到整个产业的一致认同。针对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本公司积极应对,经过市场调研,将正在实施的30,000吨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铜圆电磁线中所采用导体材料由铜改为铝,转为生产12,000吨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铝基电磁线以适应下游客户的变化,更好的服务市场。本公司决定将“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第一次变更后结余的募集资金8,979.02万元,对该项目继续保持2,800.00万元的投入,剩余资金6,179.02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变更后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050.00万元,已经投资5,250.00万元。

该项变更已经本公司2013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3年2月26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3-015、2013-017),并经2013年3月21日召开的201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于2013年3月22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3-024)。

3、“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项目变更: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在2011年2月21日如期开工建设,产能目前尚未达产,因公司已在广东精迅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2,000吨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铝基电磁线项目,根据市场需求,为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公司决定将尚未投入使用的“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20,266.27万元及自有资金4,233.73万元,共计24,500.00万元,用于收购何如森、孙巧英及其关联人持有的占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公司”)70%的股权。

该项变更已经本公司2013年5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3年5月7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3-036、2013-037),并经2013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于2013年5月24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3-043)。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为3,537.38万元,其中:“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2,800.00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逐步继续投入;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剩余铺底流动资金737.38万元尚未投入使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32,180,6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2,180,600.00元。本次置换已经本公司2011年7 月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7 月12 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1-14)。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1年7月27日,本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9,45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款项已按期归还。

2012年2月28日,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9,45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款项已按期归还。

2012年10月10日,本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款项已按期归还。

2013年4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1.5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款项已于2013年5月1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13年3月21日经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的议案》,“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变更投资项目内容,剩余募集资金6,179.0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降低了财务费用,间接提高了公司的效益,由于该资金未运用于具体项目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该项目于2012年4月30日一期铜导体生产线开始投产,2013年3月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由生产铜导体电磁线变更为生产铝导体电磁线,该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尚未完成投资,因此,该项目尚未达到预期收益。

“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70%的股权”项目,由于该公司收购后运行仅四个月,同时受市场需求影响,产能未达到预期水平,2013年1-9月产能利用率为81.59%,导致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结余4,002.82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58%,其中:“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2,800.00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逐步继续投入;另外,“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剩余铺底流动资金737.38万元尚未投入使用;其余款项465.44万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投资项目投资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补充精达股份流动资金 - 6,179.02 6,179.02 - 6,179.02 6,179.02 - 100.00%
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的股权 - 20,266.27 20,266.27 - 20,266.27 20,266.27 -2013年5月
合计60,800.0058,916.2755,378.8960,800.0058,916.2755,378.89-3,537.38(注2)

银 行 名 称银行帐号初始存放金额2013年9月30日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大沥支行4451600104004198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11510154500000403
子公司账户小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1308020029200094036140,000,000.0019,205.8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13080200142000001394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34001668608053004362350,628,813.333,919.7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64300104000228098,533,913.005,032.37
股份公司小计 589,162,726.3340,028,158.02
合 计 589,162,726.3340,028,158.02

注1: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铜圆电磁线项目在2012年4月30日一期生产线投产,2013年3月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由生产铜导体电磁线变更为生产铝导体电磁线,该项目正处于建设期。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与募集资金户余额差异的原因主要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

(注1)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3年1-9月2012年2011年2010年
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32.18% -70.76-177.72-742.91-920.63
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 92.49%1,406.37 1,872.44 1,882.513,754.95
收购顶科公司35%的股权、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933.68652.48  748.49- 1,400.97 
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的股权81.59% 3,023.17 568.26 (注2) 

- - 568.26 

注1:承诺效益注释:(1)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本公司于2013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该项目由生产铜导体电磁线变更为生产铝导体电磁线,并于2013年2月26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3-015、2013-017)。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3年2月26日公告)的测算,本项目效益预测为:2013年实现净利润-70.76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717.75万元,2015年1,540.25万元。

(2)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本公司于2013年5月2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内容的议案,并于2013年5月7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3-037)。该项目原预计的效益为4,089.00万元,收益率为12.03%,由于投资额变更为15,587.38万元,相应的预计收益应调整为:15,587.38×12.03%= 1,875.16万元,折算为9个月的预计效益为1,406.37万元,2013年1-9月实现的效益为1,872.44万元,故认为该项目达到预计效益。

(3)收购顶科公司35%的股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公司于2012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内容的议案,并于2012年8月14日披露(公告编号为号为2012-33、2012-34),根据2012年8月14日《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2-34)2012年8-12月、2013年度顶科公司按照收购股权的比例35%计算相应的效益为:293.40万元、853.70万元,2013年度承诺效益折算为9个月的预计效益为640.28万元,承诺效益合计为933.68万元。累计实现效益大于承诺效益合计,故该项目达到预计效益。

(4)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的股权项目:本公司于2013年5月2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内容的议案,并于2013年5月7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3-036、2013-037)。根据2013年5月7日公告的《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3-037),2013年4-12月恒丰公司预计净利润为4,318.82万元,按照收购股权的比例70%计算相应的效益为3,023.17万元。

注2: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的实际效益568.26万元是以购买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所实现效益为基础计算的。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5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1月6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30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服务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上午9:30开始;

2、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提示公告:将于2013年10月31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6、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公司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方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批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5、《关于批准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6、《关于批准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关于批准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9、《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并携带上述文件;社会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股东为QFII的,凭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会议开始前,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3、登记及联系地址:

(1)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精达股份三楼董秘办;

(2)联系电话:(0562)2809086;

(3)联系人:胡孔友、周江;

(4)传真:(0562)2809086;

(5)邮政编码:244061。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 年11 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577;投票简称:精达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一;2.01元代表议案二之第1 个子议案,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议案代号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发行方式2.0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2
发行数量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2.05
限售期2.06
上市地点2.0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2.09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2.1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00
关于批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4.00
关于批准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5.00
关于批准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6.00
关于批准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7.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8.00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9.00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10.00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1.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议案代号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发行方式2.0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2
发行数量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2.05
限售期2.06
上市地点2.0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2.09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2.1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00
关于批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4.00
关于批准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5.00
关于批准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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