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曲思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秀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133,690,463.32 | 1,053,131,732.14 | 7.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16,129,266.76 | 835,803,718.01 | 9.61%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40,059,778.39 | 27.19% | 434,414,738.14 | 58.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235,724.46 | -31.63% | 89,343,218.40 | 46.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0,224,970.21 | -31.48% | 89,356,914.04 | 47.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87,352,839.27 | 309.7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27.27% | 0.35 | 45.8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27.27% | 0.35 | 45.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4% | -1.52% | 10.28% | 2.4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4,712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47% | 59,474,377 | 44,605,783 | | |
曲思秋 | 境内自然人 | 3.4% | 8,625,609 | 6,469,206 | | |
陈迅 | 境内自然人 | 2.73% | 6,927,664 | 0 | | |
孙波 | 境内自然人 | 2.03% | 5,138,321 | 3,853,741 | | |
李祥玉 | 境内自然人 | 2.03% | 5,138,320 | 3,853,740 | | |
厦门福锐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8% | 3,755,357 | 0 | | |
王春江 | 境内自然人 | 1.14% | 2,881,329 | 2,160,996 | | |
李维义 | 境内自然人 | 1.01% | 2,548,871 | 1,911,654 | | |
范西四 | 境内自然人 | 1.01% | 2,548,869 | 1,911,652 | | |
邵世 | 境内自然人 | 0.92% | 2,327,229 | 1,745,421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 | 14,868,5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68,594 |
陈迅 | 6,927,664 | 人民币普通股 | 6,927,664 |
厦门福锐科技有限公司 | 3,755,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3,755,357 |
常州市华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29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95,300 |
曲思秋 | 2,156,403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6,403 |
卢北社 | 1,662,946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2,946 |
王秀珍 | 1,562,306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2,306 |
潘东 | 1,458,44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8,442 |
李克胜 | 1,451,4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1,486 |
邓巍 | 1,442,6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2,669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曲思秋、王春江、邵世为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孙波、李祥玉、李维义、范西四为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股东中,陈迅共持有公司股份6,927,664股,其中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879,289股;卢北社共持有公司股份1,662,946股,全部是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曲思秋等25名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股东)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2、前述承诺期满之日起算48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2010年07月28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及前述期满后的48个月内 | 正在履行 |
其他60名自然人股东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7月28日 | 2010年9月8日至2013年9月7日 | 履行完毕 |
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07月28日 | 在职期间及离任后18个月内 | 正在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前述承诺期满之日起算48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2010年07月28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及前述期满后的48个月内 | 正在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曲思秋 | 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在本公司为贵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期间,本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独自经营、合资经营、联营等方式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权或权益)从事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不会利用在贵公司的控股地位及控制关系进行有损贵公司以及贵公司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经营活动。本公司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曲思秋:本人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在本人为贵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独自经营、合资经营、联营等方式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权或权益)从事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不会利用在贵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进行有损贵公司以及贵公司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经营活动。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 2010年07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首期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对象依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12年08月21日 | 自承诺日到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成止 | 正在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12.43%,主要系加大项目回款力度所致。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217.23%,主要系客户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减少31.47%,主要系中化泉州设备材料到货结转所致。
(4)应收利息:报告期末应收利息比期初减少40.59%,主要系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5)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71.48%,主要系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6)存货:报告期末存货比期初增加128.25%,主要系中化泉州项目存货增加、工程施工未结算、库存商品未到发货期所致。
(7)在建工程: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增加53.01%,主要系计提减值准备和股权激励费用所致。
(9)应付票据: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100%,主要系青岛联信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10)预收款项: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44.20%,主要系预收客户预付款增长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加63.25%,主要系尚未支付绩效考核奖增加所致。
(12)股本:报告期末股本比期初增加50%,主要系公司以资本公积10增5转增股本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8.54%,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
(2)营业成本: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44.91%,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
(3)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33.25%,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
(4)销售费用:报告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99.50%,主要系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和青岛联信合并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报告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97.46%,主要系分公司全面运营和青岛联信合并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2.54%,主要系去年收到山东省硫磺回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扶持资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78.69%,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项目结款力度加大。
(2)支付的各项税费比去年同期增加130.69%,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支付的税费相应增加所致。
(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50%,主要系分配股利总额高于去年同期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合同:2011年10月21日,公司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在福建省泉州市签署了《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774,690,000.00元。目前该合同在正常履行中,最近一期合同履行情况公告已于2013年10月11日发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038号公告。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9,550.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8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35.1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00.00 | |
合计 | -13,695.64 | --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合同》 | 2011年10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0% | 至 | 50%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1,894.69 | 至 | 13,724.64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9,149.76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稳步发展。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曲思秋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