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互联网金融快车须依“规”行驶

 □本报记者 曹淑彦

 

 继阿里成功打造余额宝之后,百度、腾讯和新浪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入场。近日,百度金融中心联手华夏基金推出一款名为“百发”的理财计划,直接公开标榜“收益率8%”。在引发市场热议的同时,有分析认为百度此举涉嫌违规宣传。观察人士认为,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趋势明显,互联网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创新的金融理财形态有利于金融机构发展,但是,互联网公司应遵循金融业相关法律法规,不能打“政策擦边球”。

 百度近日宣布,由百度金融中心、华夏基金联合推出目标年化收益率8%的“百发”理财计划,其中,华夏基金提供的是旗下一只货币基金。该产品以高收益“噱头”博得市场广泛关注。引发业内争论的是,百度在宣传中使用的“收益率8%”说法,是否属于承诺产品收益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行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行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指出,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情形。

 百度不属于金融机构,不受银监会或证监会监管,而且尚未获得基金销售牌照。但是,在对基金产品、理财产品的宣传过程中,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其实,在进行类似的创新理财产品推广时,涉嫌违规的机构不止百度一家。例如,东方财富旗下天天基金网在宣传推广其“活期宝”余额理财产品时,标注收益远超1年定存、7日年化收益为活期多少倍等字样。这也属于打“政策擦边球”。货币基金收益是不确定的,存在亏损的可能,因此直接将货币基金收益与定期存款比较,会误导投资者,使其误认为这是一款收益率确定且保本的产品。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需要鼓励和呵护,但在宣传推广热潮之下还需冷思考。

 首先,互联网公司以其开放的思维、灵活的机制以及庞大的用户群,为基金等金融行业开拓了思路、增加了目标客户。需要注意的是,“灵活”是把双刃剑,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灵活能够带来创新。(下转A02版)

 (上接A01版)可是,如果突破基本的行业规则,打“擦边球”甚至“出界”,则意味着存在潜在风险,对其自身、合作方的品牌可能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利于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互联网行业的“打法”和金融行业不同,双方的融合需尊重对方行业的“规矩”。互联网讲求快速创新,以快制胜,往往在产品尚未成熟时就会上线。一边发现问题,一边改进。金融机构做的是“钱事”,讲究稳扎稳打,尤其是公募基金,管理的是公众资产,需要相对严格的监管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所以,互联网进入金融,应先了解、遵守基本的游戏规则。

 从更深层次看,互联网金融尚属一片“蓝海”,属于两个行业之间相互融合而形成的新兴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实践面前,也必然存在现有法规不健全或滞后,不断创新的产物究竟应由哪个部门监管、负责,也需要不同的监管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避免监管套利、钻漏洞等情况发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