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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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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业服务中小微企业共同宣言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支持经济结构转型调整和升级,深圳证券业在此进行共同宣言:

 一、优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成长,是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深圳证券业将始终坚持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二、诚信守法,合规经营;勤勉尽责,绝不造假。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规范、守法经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创新经营理念,树立与中小微企业客户共同成长、同舟共济的理念,合作共赢,相互促进。

 四、将改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公司战略转型相结合,加大投入、加快创新,根据中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和需求,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全方位、多渠道服务中小微企业。

 五、创新中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丰富中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方式,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努力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六、积极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重点服务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需求、可持续运营的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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