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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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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7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科技重大专项预算书及合同书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25日,公司收到“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立项课题的批复>的通知》(数控专项办函【2013】050号)。 数控机床专项2013年度立项课题经“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审议,已正式批复组织实施。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发布的2013-021号“关于收到科技重大专项批复的通知”。

 作为项目的责任单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与项目合作各方共同制定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预算书、任务合同书。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对该项目预算书和合同书的批复,根据国家批复2013年至2016年公司及项目合作各方将获得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总计3881.13万元;其中2013年至2016年公司应获得的中央财政支持总计1144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国家拨付给公司及项目合作各方的2013年项目专项资金1752万元,公司将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预算书、任务合同书要求向项目合作各方拨付专项款,其中公司在2013年实际获得中央财政支持314.35万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13年获得的专项资金314.35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度确定为递延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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