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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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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编号:临2013-04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关系事宜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对公司开展了2012年年报现场检查,公司对关联方关系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如下:

 长春吉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盛投资”)成立于1998年12月3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长春市二道区吉盛小区1-16栋,法定代表人张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525,000元,主要经营资产管理、投资、石灰石开采(异地另设分支机构经营)、石灰石经销,股东为长春市二道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吉盛投资100%股权。

 长春长泰热力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泰热力”)成立于2000年12月27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春市二道区吉盛小区1-16栋,法定代表人张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0元,主要经营对房地产业及其它国家政策允许的行业的投资、供热(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控股股东为吉盛投资,持有长泰热力51%股权。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的规定,鉴于公司与吉盛投资、长泰热力在人员、业务等方面关系较为密切,依据审慎原则,公司认定吉盛投资、长泰热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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