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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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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13-037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南天信息”)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本公司保证向贵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贵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二、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发行的2名投资者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承诺将本次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并承诺获配股份自该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验资机构承诺

 本次发行的验资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机构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

 (1)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南天信息(包括南天信息控股子公司,下同)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亦不生产任何与南天信息产品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南天信息公司产品的产品;

 (2)如南天信息认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从事了对南天信息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南天信息;

 (3)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南天信息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南天信息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南天信息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南天信息,南天信息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承诺,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南天信息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本公司将予以赔偿。”

 公司法人代表雷坚承诺:“1、本人在作为南天信息的董事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期间,保证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南天信息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南天信息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2、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南天信息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与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本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南天信息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南天信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南天信息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南天信息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雷坚承诺:“1、在本人作为南天信息的董事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期间,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南天信息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南天信息《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个人在上市公司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南天信息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南天信息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13-038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883,240.00元。

 公司已于2013年10月9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3年10月17日,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231,606,046股增加到246,606,04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天集团”),持有公司65,638,720股,占发行前股本总数28.34%;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南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0,638,720股,占发行后股本总数比例为28.64%,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第二大股东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持有公司16,500,000股,占发行前股本总数7.1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工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6,500,000股,占发行后股本总数比例为10.75%。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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