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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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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0 股票简称:华润锦华 编号:2013-47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9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9日-2013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下午15:00至2013年10月10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催告公告日期:2013年9月30日

5、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30日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309号本公司证券综合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0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309号本公司证券综合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810”

2.投票简称:“锦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锦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309号

联系人:蔡惠鹏 杨春华

联系电话:(0825)2282974 /2287329

传真:(0825)2283399

邮编:629000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预案或弃权。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请股东将表述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该法人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签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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