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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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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或将停止进口
所有种类石棉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27日消息,特区政府将于10月23日向立法会提交《2013年空气污染管制(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下称《草案》),禁止进口所有种类石棉。

 《草案》建议扩大现行的石棉管制范围,在目前禁止进口、出售具较高健康风险的铁石棉和青石棉以及控制处理含石棉物质的规定之外,加入禁止进口、转运、供应和使用所有种类的石棉和含石棉的物料。

 根据《草案》,任何人如进口、转运、供应或使用石棉或含石棉物料,即属违法,可被判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石棉是对人体有明确致癌性的物质,吸入石棉纤维可导致石棉沉着病、肺癌及间皮瘤。由于石棉抗拉强度较高、且具有耐热和耐化学腐蚀等特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前曾广泛用作摩擦、防火、隔热及建筑材料。全面禁止石棉可以进一步减少健康风险,并改善环境。(姜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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