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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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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3—035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10:00时

 2、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3、会议地点:大连国际金融会议中心(大连市西岗区滨海西路68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德群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名,162,1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49%。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赞成162,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哲、侯阳

 3、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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