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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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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ST祥龙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摘要

声 明

本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资产出售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备查文件备置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具有如下含义: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鉴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上市公司所在区域的规划调整,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东湖土地储备中心对上市公司目前持有的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计729,783.13平方米)实施有偿收储。本次收储的标的资产包括上市公司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等资产。交易双方约定,本次收储价格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众联评估出具的鄂众联评报字[2013]第100号土地征收补偿评估报告,本次收储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107,262.53万元,本次收储涉及的职工安置费金额为19,997.96万元。

2013年9月27日,上市公司与东湖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经本次交易双方确认,本次收储涉及的(含职工安置费)总价款为127,260.49万元。东湖土地储备中心以现金支付对价。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有关关联关系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即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出售资产资产总额账面值为46,197.40万元,上市公司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55,453.18万元,本次拟出售的资产占2012年底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资产总额超过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本次交易相关决策过程

(一)本次交易获得的核准、同意和备案

1、本次重组方案已经*ST祥龙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已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报告已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确认。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授权、核准、同意和备案

1、*ST祥龙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五、公司股票的停复牌安排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葛化集团关于其筹划对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通知后,于2013年8月13日刊登了《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本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2013年8月26日两次刊登《继续停牌公告》,于2013年9月2日刊登《重大资产重组及停牌公告》,于2013年9月13日刊登《关于收到土地收储的公告》,并于2013年9月9日、2013年9月16日、2013年9月23日刊登《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2013年9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将于本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恢复交易。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到本公司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浏览重组报告书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重组进程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重大资产出售未能通过审核的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因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能否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不能按时支付对价的风险

本次交易为现金支付,东湖土地储备中心本次收储需要支付总价127,260.49万元,付款进度为:东湖土地储备中心收到标的资产权属证原件后10个工作日内,向祥龙电业支付收回补偿总价的30%;《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土地储备中心向祥龙电业支付收回补偿总价的30%;标的资产中涉及的房屋及土地证的注销登记工作完成、土地已移交土地储备中心且双方确认该地块不存在任何法律或经济纠纷后20个工作日内,土地储备中心向祥龙电业支付收回补偿总价的40%。虽然本次土地收储属于政府收储行为,本次交易仍存在交易对方不能按时支付对价的风险。

二、本次处置资产收益的不可持续性风险

经初步测算,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将为上市公司带来81,063.10万元营业外收入。上市公司将获得较大金额的资产处置收益,该资产处置收益系本次交易产生,且资产处置收益具有不可持续性,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可能面临较大的波动。

三、本次重组完成后业务转型的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通过利用自有资源进行转型,通过整合上市公司保留的存量业务资产,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转型为公用事业配套业务。目前上述业务体量较小,本次交易后是否能够利用自有资源做强做大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

四、上市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截至2013年7月31日,本公司未弥补亏损139,339.17万元。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仍然存在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将由于存在金额较大的未弥补亏损而长期无法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和通过公开发行证券进行再融资。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关注由此带来的风险。

五、股市风险

本次交易后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将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另外,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的景气度变化、本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变化等种种因素,都会对股票价格带来影响。为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正视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第一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二、 公司设立及变更情况

(一)设立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政[1993]56号文件批准,由武汉葛化工业集团公司、武汉华源能源物资开发公司、武汉市汉口建银房地产开发公司、武汉电力开发公司、武汉建设投资公司为共同发起人,通过向社会法人、公司内部职工定向募集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7月19日取得了武汉市工商局核发的3005376号营业执照,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7,0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715万股)。

(二)上市

经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武证办[1996]67号文批准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244、245号文核准,同意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85万股,原内部职工股占用额度上市715万股,每股面值均为1.00元。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1996年11月1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769。

(三)1997年配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上市公司1996年年度股东大会及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武证办(1997)57号文批准同意,上市公司以199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85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送4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送股,共配送股本3,354万股;同时,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6股的比例实施转增股本,共转增股本5,031万股。本次配送股及转增方案实施后,上市公司股本由8,385万股变更为16,770万股。

(四)1998年配售股

经上市公司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武证办[1998]30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52号文批准同意,上市公司以199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770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票,本次实际配售股份5,031万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3,771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260万股。本次配售方案实施后,上市公司股本由16,770万股增至21,801万股。

(五)2003年配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上市公司1998年年度股东大会及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股函[2003]34号文批准同意,上市公司以199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801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送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送股,共配送股本6,540.3万股;同时,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转增股本,共转增股本6,540.3万股。公司于2003年8月26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配送股及转增方案实施后,祥龙电业股本由21,801万股变更为34,881.6万股。

(六)2007年股权分置改革

经上市公司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财金函[2006]120号文)、湖北省国资委(鄂国资产权[2006]196号文)批准及上交所(上证上字[2006]651号文)核准,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①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75股,同时全体非流通股东将应得转增股本全部送给流通股东,作为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转增后,相当于流通股东每10股获得了2.1股的对价。②在资本公积金转增的基础上,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送股,流通股东每10股获送2.4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对价股份安排支付前流通股份持有的股份为基数,最终本方案相当于直接送股方案中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4.5股的对价安排。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后,流通股增加了48,700,080股,即每10股增加了5.6股。股权分置改革及资本公积转增结束后,祥龙电业总股本为37,497.72万股。

(七)2012年实际控制人变更

2012年9月13日,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下发武办文[2012]65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国资委关于划转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方案>的通知》,将葛化集团整体划转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并授权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其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祥龙电业的实际控制人由“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葛化集团持有祥龙电业74,986,37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目前相关的工商变更程序尚未完成。

三、 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由于公司所在的氯碱行业运行受制国内外严峻的宏观环境及下游行业需求不振,致使公司装置利用率偏低,盈利水平持续下滑。同时,由于公司财务压力及人员历史包袱过重,产品结构不合理,并且煤、电、电石等资源性原料价格高企,因此经营困难。通过对市场以及公司自身运行情况的分析与评估,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上市公司相关业务于2012年6月底停产。

上市公司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亏损,2013年上半年继续大幅亏损。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已丧失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产品收入、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2、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已经审计。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概况

(二)上市公司控股关系图

注:截至目前,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划转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工商变更程序尚未完成。

五、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第二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概况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简介

东湖土地储备中心,原名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于2002年7月筹建,2003年7月正式挂牌,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并接受武汉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013年1月22日,经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更名为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举办单位为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目前,东湖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责范围是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518平方公里土地进行征用、收购、储备整理以及融资。

三、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经审计

第三章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上市公司所在区域的规划调整,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东湖土地储备中心对上市公司目前持有的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计729,783.13平方米)实施有偿收储。本次收储的标的资产包括:上市公司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等资产。

根据众联评估出具的鄂众联评报字[2013]第100号土地征收补偿评估报告,本次收储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107,262.53万元,本次收储涉及的职工安置费金额为19,997.96万元。

2013年9月27日,上市公司与东湖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经本次交易双方确认,本次收储涉及的(含职工安置费)总价款为127,260.49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近年来,公司主要从事的氯碱行业面临着产能严重过剩、经济下行、出口减缓、资源成本上升、节能减排、调结构、技术升级等方面的压力,因此上市公司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亏损,2013年上半年依然亏损。公司目前已丧失持续经营能力。根据上市公司2013年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公司2013年1-7月净利润为-12,719.40万元。此外,较大金额的负债让公司财务压力无法通过正常经营解决。

同时,公司所在的区域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整体规划,拟对上市公司目前持有的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计729,783.13平方米)实施有偿收储。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配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

2009年12月,国务院批复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更好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拟对区域内的整体规划进行调整,上市公司所在部分区域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整体规划调整的一部分,本次交易系配合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整体规划的调整。

2、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实现转型发展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使得公司经营困难,同时公司债务及员工成本持续给公司财务状况造成较大压力。通过本次交易将为公司带来现金流入,公司将利用部分资产出售以及相关补偿获得的现金解决债务及员工问题,同时利用部分获得的现金实现公司的转型发展。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系国有土地收储所导致的公司资产出售行为,不涉及购买资产的交易。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等资产,其中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左岭葛化街化工路,土地登记面积合计729,783.13平方米(约1,094.67亩),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武国用(2010)第418号、武国用(2010)第459号、武国用(2010)第460号、武国用(2010)第504号、武国用(2010)第505号、武国用(2010)第506号、武国用(2010)第507号、武国用(2010)第508号。

根据众联评估出具的鄂众联评报字[2013]第100号土地征收补偿评估报告,本次收储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107,262.53万元,本次收储涉及的职工安置费金额为19,997.96万元。

2013年9月27日,上市公司与东湖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含职工安置费)总价为127,260.49万元。由东湖土地储备中心以现金支付。

四、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过程

(一)本次交易其他已获得的授权、核准、同意和备案

1、本次重组方案已经*ST祥龙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已批准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报告已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确认。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授权、核准、同意和备案

1、*ST祥龙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五、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东湖土地储备中心,其基本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迎春

机构类型: 事业单位

事业证书号: 事证第142010000951

目前,东湖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责范围是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518平方公里土地进行征用、收购、储备整理以及融资。

六、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交易双方约定,本次收储价格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根据众联评估出具的鄂众联评报字[2013]第100号土地征收补偿评估报告,本次标的资产拆迁补偿价值总计为107,262.53万元,此外,资产出售涉及职工安置费金额为19,997.96万元。综上,本次交易对方东湖土地储备中心需向上市公司支付对价为127,260.49万元。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有关关联关系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东湖土地储备中心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即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出售资产资产总额账面值为46,197.40万元,上市公司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55,453.18万元,本次拟出售的资产占2012年底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资产总额超过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九、本次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

(一)职工安置方案

为妥善安置出售资产相关的职工,上市公司制定了如下职工安置方案:1、对依法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上市公司或葛化集团负责管理;2、上市公司与除前述1以外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安置费);3、前述1中享有选择权的职工如不愿选择1种安置方案,可以提出申请与上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二)职工代表大会

2013年8月29日,上市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职工安置方案。同日,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上市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规定,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三)职工安置补偿

根据众联评估出具的鄂众联评报字[2013]第100号土地征收补偿评估报告,本次收储涉及的职工安置费金额为19,997.96万元。上述职工安置费将全部用于本次职工安置工作。

第四章 拟出售资产

一、拟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上市公司所在区域的规划调整,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东湖土地储备中心对上市公司目前持有的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计729,783.13平方米)实施有偿收储。本次拟出售的资产包括:上市公司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等资产。相关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注: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托管区域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武文【2010】20号),上市公司所在的原属于武汉市洪山区区域移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

上述8宗土地系上市公司合法拥有,权属清晰,已经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截至2013年9月24日经武汉市土地发证中心查询结果,上述8宗土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抵押、担保、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等权利限制情形。

(二)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均位于本次拟收储的8宗土地上,包括生产厂房、办公用房、其他配套用房及构筑物。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型式中,主要有钢混、钢、砖混及砖木结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均为自建形成。

相关房屋建筑物中,除少数房屋由上市公司建造但未办理相关房产证明文件外,其他房屋建筑物上市公司均已办理相关房产证明文件,本次收储涉及的全部房产均为上市公司所有,上述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是过往上市公司构建,构建时间较早。公司实际使用和控制该类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并对上述房屋建筑物拥有处置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东湖土地储备中心已知晓上述房屋建筑物产权办理情况,同意接受并认可上述资产的状况。

截至2013年9月26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查询结果,本次收储涉及已办理产证房产不存在抵押、担保、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等权利限制情形。

本次收储涉及的已办理完毕房产证明文件房屋建筑物包括:

报告书摘要、重组报告书摘要、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摘要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摘要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ST祥龙、上市公司、本公司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股票代码为600769
葛化集团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东湖土地储备中心、交易对方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拟出售资产、标的资产上市公司目前持有的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等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本次收储根据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上市公司所在区域的规划调整,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东湖土地储备中心对上市公司目前持有的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计729,783.13平方米)实施有偿收储。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上市公司与东湖土地储备中心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
土地征收补偿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鄂众联评报字[2013]第100号”《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土地征收涉及的资产及损失补偿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土地征收补偿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31日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律师、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众联评估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众环会计师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令第53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名称: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UHAN XIANGLONG POWER INDUSTRY CO.LTD
股票简称:*ST祥龙
股票代码:600769
注册地及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31号
注册资本:37,497.72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257146
税务登记证号:420101300053761
组织机构代码:30005376-1
法定代表人:杨守峰
董事会秘书:杨思兵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31号
邮政编码:430078
联系电话:027-87602482
经营范围:发电、供电、供热;发电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销售、安装、维修;本公司电厂废次资源的综合利用;供发电技术、化工原料和精细化工产品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材料、机械电器产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汽车配件销售;化工机械工程安装;防腐油漆及涂料的喷刷;硬质PVC设备制作、安装;槽车出租。(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件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内方可经营)。

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2012年2011年2010年2012年2011年2010年
化工产品26,093.8197,571.2790,751.9529,828.8397,888.0986,788.11
供电供气265.54755.801,285.691,018.631,457.031,244.66
运输262.12561.54687.86250.67581.71536.08
其他606.47202.07260.86632.12116.09245.57
合计27,227.9499,090.6892,986.3531,730.25100,042.9288,814.42

 主要会计数据2013年

7月31日

2012年 12月31日2011年 12月31日2010年

12月31日

资产总额48,637.2055,453.18115,052.08121,664.43
负债总额109,439.35103,535.9291,515.3475,818.79
所有者权益-60,802.15-48,082.7523,536.7445,845.64
 2013年1-7月2012年2011年2010年
营业收入110.5327,227.9499,090.6892,986.35
利润总额-12,719.40-71,619.49-21,345.86399.03
净利润-12,719.40-71,619.49-22,308.90393.76

主要财务指标2013年

1-7月

2012年2011年201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1.91-0.590.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4-1.91-0.59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1.92-0.61-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31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7.97-13.22
 2013年

7月31日

2012年 12月31日2011年 12月31日2010年 12月31日
每股净资产(元/股)-1.62-1.280.631.22

公司名称: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439.2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20100000264234
税务登记证号:420101177740418
组织结构代码:17774041-8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江涤清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制造;组织企业所需设备、化工原辅材的配套生产、供应及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及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汽车货运;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汽车维修 (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使用)。

股东名称股本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A股流通股74,986,37720.00%
武汉华原能源物资开发公司A股流通股23,913,0806.3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A股流通股19,081,2665.09%
代玉萍A股流通股8,900,0002.37%
董涛A股流通股3,310,9000.88%
万远明A股流通股2,560,0000.68%
德邦证券-上海银行-德邦-蝶彩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股流通股2,500,0000.67%
史权宏A股流通股1,700,2000.45%
徐进A股流通股1,592,1000.42%
陈艳芳A股流通股1,503,7050.40%
合计 140,047,62837.34%

单位名称: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迎春
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事业证书号:事证第142010000951
联系方式:027-87597528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

 2012年12月31日/2012年2011年12月31日/2011年2010年12月31日/2010年
资产总额2,954,036.822,399,318.781,958,573.33
负债总额2,052,252.711,517,055.311,192,731.35
净资产901,784.10882,263,47765,841,98
财政补贴收入1,100.00
事业收入63,081.4442,085.8848,902.00
拨入专款32,401.59121,743.8395,336.04
收入总计96,583.04163,829.71144,238.04
经营支出64,181.4447,438.7432,286.26

序号土地位置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用地性质面积(平米)
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武国用(2010)第418号工业出让146,117.85
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武国用(2010)第459号工业出让13,181.89
洪山区葛化街武黄公路旁武国用(2010)第460号工业出让143,995.59
洪山区葛化厂内武国用(2010)第504号工业出让178,312.17
洪山区葛化厂内武国用(2010)第505号工业出让51,703.98
洪山区葛化厂内武国用(2010)第506号工业出让47,116.4
洪山区葛化厂内武国用(2010)第507号工业出让98,754.01
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武国用(2010)第508号工业出让50,601.24
合计729,783.13

序号权证编号房屋坐落建筑面积

(平米)

他项权利
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46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67栋1层41.53
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47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68栋1-2层390.00
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48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71栋1层58.90
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50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73栋1层69.35
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49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72栋1层537.32
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22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31栋1层67.68
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82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76栋1-2层535.02
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67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91栋1-6层2796.33
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84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78栋1-1层100.05
10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65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89栋1-3层1004.85
11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66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90栋1-4层63.96
12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803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56栋1层11.34
13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8004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57栋1-4层1080.85
14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814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72栋1-2层771.44
15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815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73栋1层41.01
16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813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70栋1层2700.22
17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23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46栋1-2层887.76
18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20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43栋1层169.36
19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21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44栋1-4层750.48
20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22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45栋1-2层285.00
21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07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27栋1-3层1564.71
22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12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34栋1层687.66
23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24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47栋1层429.20
24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11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33栋1-3层443.15
25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05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25栋1层404.06
26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08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28栋1层158.53
27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06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26栋1层524.82
28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09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29栋1层62.16
29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10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30栋1层84.36
30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04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23栋1层661.59
31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86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281-2层283.77

32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81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221-1层553.75
33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82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231-1层396.00
34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83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241-1层553.75
35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88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301-1层531.60
36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85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261-1层457.65
37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87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291-1层97.58
38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91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341-1层687.02
39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89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311-1层37.00
40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90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331-1层50.02
41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84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251-1层38.69
42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92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361-1层63.07
43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94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142栋1-2层160.24
44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93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141栋1层1111.42
45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91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138栋1层60.77
46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92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8栋1层308.14
47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88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2栋1层699.30
48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87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1栋1层32.50
49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96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46栋1-2层763.18
50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97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47栋1-3层1177.49

51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801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54栋1-2层913.77
52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91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7栋1-2层233.94
53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07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6栋1层265.88
54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08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8栋1层195.2
55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04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2栋1-2层2501.42
56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06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5栋1-2层961.33
57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809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63栋1层44.84
58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810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64栋1层23.68
59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811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65栋1层661.85
60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03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栋1层38.11
61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09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0栋1层124.10
62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93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39栋1-2层909.02
63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94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41栋1层47.20
64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89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34栋1层58.25
65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85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30栋1层514.08
66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84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29栋1层251.33
67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88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33栋1层591.45
68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78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15栋1层52.92
69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79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16栋1层104.86
70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81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18栋1层248.50
71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82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19栋1层87.61
72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92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38栋1层44.59
73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805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59栋1-4层1528.58
74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86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31栋1-2层504.78
75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87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32栋1-2层430.59
76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91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37栋1层370.63
77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90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35栋1层374.92
78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80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17栋1层155.90
79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61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41栋1-1层1141.73
80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66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109栋1层648.45
81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68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112栋1层812.92
82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78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122栋1-3层819.38
83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75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67栋1-2层453.99
84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58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38栋1-2层210.12
85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46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19栋1-1层15.82
86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47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20栋1-1层60.20
87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39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9栋-1层218.88
88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71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52栋1-2层90.64
89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14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36栋1层26.08
90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86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54栋1-1层1281.72
91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55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35栋1-4层1027.32
92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43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16栋1-1层94.76
93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77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69栋1-2层637.80
94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19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42栋1层82.23
95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367号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110栋1层43.24
96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800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53栋1-3层967.54
97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8799号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150栋1层190.53
98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78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72栋1-2层505.17
99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66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46栋1-2层715.00
100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67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47栋1-1层40.32

101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68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48栋1-1层158.45
102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85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79栋1-2层695.88
103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40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11栋1-1层723.87
104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49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22栋1-4层4545.07
105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70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51栋1-1层1028.96
106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269号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50栋1-1层1249.86
107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95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421-4层818.70
108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94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411-4层1563.16
109武房权证洪字第2010003164号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11-1层1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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