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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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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建电商渠道需防“竹篮打水”
□本报记者 李良

 □本报记者 李良

 

 在天弘基金与支付宝的成功合作后,基金行业内对于电子商务的热情前所未有的高涨起来。

 据报道,日前基金业协会于深圳组织了一次电子商务业务座谈会,而这场平常都是由电商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业务讨论会,却因许多基金公司总经理的亲自参与,演变成了一场基金业内深度探讨电子商务发展前景的研讨会。不仅如此,记者在日常采访中也发现,无论是大中型基金公司,还是小型基金公司,管理层对电子商务的重视程度大幅度提升,有些公司甚至将其列为近期最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而为了拓展基金公司的电子商务渠道,无论是淘宝,还是苏宁、京东、百度等有可能带来电商业务的网络平台,都成为这些基金公司高管竞相拜访的对象。一时间,基金业的电商之战臻至白热化。

 另一个来自业内的消息称,据不完全统计,尽管基金公司“淘宝店”尚未正式推出,但已有三十余家基金公司已经和淘宝方面达成了协议,届时可能会出现这些基金公司“淘宝店”齐上线的局面。在这些行将启动“淘宝店”的基金公司中,不乏规模排名落后的小型基金公司,尽管财力物力有限,他们依然舍得在这方面砸下不菲的资金,唯恐落在人后。

 对于多年受困于传统发展模式停滞不前的基金业而言,疯狂地追逐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除了眼前可见的“余额宝”成功案例外,也未尝没有放手一搏的转型意愿。且不论电子商务是否能真实带来基金行业资产管理规模的上升,单纯从基金行业传统营销模式的“赔本赚吆喝”愈演愈烈上,基金公司的高管们便有强烈的意愿和冲动将砝码压向新业务模式。这一点,从第三方销售的蜂起,以及非公募业务的强攻,乃至基金子公司甚而漠视风控大踏步发展中,便可清晰窥得。

 不过,由各家基金公司高层快马加鞭推动的电商业务,却并未得到行业内普通员工的普遍认同。在与许多基金公司中层交流后可以发现,从务实的角度出发,他们并不希望基金业的电商业务由于过度扎堆而重演此前传统模式中的恶性竞争格局。一位基金公司市场总监就直言不讳地向记者表示,为了和各家电商平台对接,基金公司所需支付的技术成本、人力成本十分昂贵,但短期而言,电商平台能给基金业带来多大的增量,却仍是悬疑,基金公司们过度的“跑马圈地”所带来的,有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基金公司高层的锐意与中层及普通员工的务实,其实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反映出基金业转型之艰难。从管理层角度来看,寻找到新的业务模式是最高战略,为此付出较大的成本来探索和尝试,是值得的;但从中层的角度而言,他们清晰地意识到,基金行业的转型不会一蹴而就,在利润难以增长甚至逐步下滑的情况下,基金业已经没有了“一掷千金”的豪气和底气。在每一项转型战略面前,都必须要核算成本和效益,否则,对基金公司带来的伤害难以弥补。

 但在笔者看来,上述管理层与中层之间的分歧,并不是矛盾。事实上,对于基金行业来说,确实到了必须实质性变革的关键期,因为传统模式已经难以为继,要想生存乃至更好地发展,就必须勇于尝试,杀出一条血路,因此,重视电商并无不妥。但凡事不应过度追求,即便在前景貌似十分光明的电商业务上,基金公司也应“量体裁衣”,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不应如同“大跃进”般随波逐流。事实上,对于许多小基金公司来说,发展电商业务的成本其实是一项非常沉重的负担,如何利用电商业务或者公司其他营收来消化这部分成本,便是投身电商之前必须要仔细考虑的问题。否则,过度投入反而有可能危及公司的生存环境。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传统模式,还是电商等新的业务模式,其本质仍是围绕营销渠道的争夺,它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基金行业所面临的增量不足困境。换句话说,电商目前所带来的作用,只不过是各家电商平台夺食既有存量蛋糕的过程,期间并不能创造更多的增量蛋糕。从这个角度来说,基金公司们不过又增加了一个新的营销渠道。在扎堆竞争的背景下,这个营销渠道对管理费用的分成未必低于传统的银行渠道。因此,对基金公司的利润未必带来正能量。这一点,也许诸多疯狂追逐电商的基金公司们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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