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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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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锦纶 编号:2013-02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巴西临时反倾销税为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9月12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外贸秘书处发布第72号令,决定从2013年9月16日起,对进口自中国、中国台湾和泰国的尼龙长丝产品征收4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本案的最终裁决将在明年年初做出。反倾销税征税标准为:222.07美元/吨--2409.11美元/吨不等。中国企业的具体征税情况详见国家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

 本案于2012年7月6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外贸秘书处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韩国、泰国以及中国台湾的尼龙长丝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作为相关涉案企业之一,本公司积极履行应诉程序,填写问卷提交资料并接受了巴方官员实地核查。

 在本次公布的初裁中,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不仅是国内锦纶行业唯一一家获得反倾销税为零的锦纶制造企业,同时也是本次巴方反倾销调查中包括中国、泰国以及中国台湾近40余家锦纶制造企业中唯一一家获得反倾销税为零的企业。

 该初裁结果,有助于公司在原有高端品质的竞争基础上,在东南亚范围内,形成和强化公司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优势,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抢占和拓展南美市场,更加有助于公司实现国际化战略目标。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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