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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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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宝石A、宝石B 公告编号:2013-068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道9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9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下午15:00至2013年9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数量;

2、债券期限及品种;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4、债券价格;

5、募集资金用途;

6、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7、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8、债券上市;

9、担保安排;

10、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11、偿付债券本息之保障措施;

12、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

上述议案披露于2013年9月14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下午17:00,请在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宝石股份公司证券部

传 真:0311-86917775 邮 编:050035

2、现场登记时间:2013年9月24日-9月29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

登记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宝石股份公司证券部

电话:0311-86917775 传真:0311-86917775

联系人:王青飞、孟利利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413;投票简称:宝石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总议案100,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情况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100总议案100.00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00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0
2.1子议案一:发行数量;2.01
2.2子议案二:债券期限及品种;2.02
2.3子议案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2.03
2.4子议案四:债券价格;2.04
2.5子议案五:募集资金用途;2.05
2.6子议案六: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2.06
2.7子议案七: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2.07
2.8子议案八:债券上市;2.08
2.9子议案九:担保安排;2.09
2.10子议案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2.10
2.11子议案十一:偿付债券本息之保障措施;2.11
2.12子议案十二: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2.12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15:00至2013年9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七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议 案表决意向
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子议案一:发行数量;   
2.2子议案二:债券期限及品种;   
2.3子议案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4子议案四:债券价格;   
2.5子议案五:募集资金用途;   
2.6子议案六: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2.7子议案七: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8子议案八:债券上市;   
2.9子议案九:担保安排;   
2.10子议案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2.11子议案十一:偿付债券本息之保障措施;   
2.12子议案十二: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方框内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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