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道9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9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下午15:00至2013年9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数量;
2、债券期限及品种;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4、债券价格;
5、募集资金用途;
6、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7、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8、债券上市;
9、担保安排;
10、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11、偿付债券本息之保障措施;
12、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
上述议案披露于2013年9月14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下午17:00,请在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宝石股份公司证券部
传 真:0311-86917775 邮 编:050035
2、现场登记时间:2013年9月24日-9月29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
登记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宝石股份公司证券部
电话:0311-86917775 传真:0311-86917775
联系人:王青飞、孟利利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413;投票简称:宝石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总议案100,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情况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2.00 |
2.1 | 子议案一:发行数量; | 2.01 |
2.2 | 子议案二:债券期限及品种; | 2.02 |
2.3 | 子议案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2.03 |
2.4 | 子议案四:债券价格; | 2.04 |
2.5 | 子议案五:募集资金用途; | 2.05 |
2.6 | 子议案六: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 2.06 |
2.7 | 子议案七: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2.07 |
2.8 | 子议案八:债券上市; | 2.08 |
2.9 | 子议案九:担保安排; | 2.09 |
2.10 | 子议案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 2.10 |
2.11 | 子议案十一:偿付债券本息之保障措施; | 2.11 |
2.12 | 子议案十二: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 | 2.12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15:00至2013年9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七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 | 议 案 | 表决意向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 |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2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
2.1 | 子议案一:发行数量; | | | |
2.2 | 子议案二:债券期限及品种; | | | |
2.3 | 子议案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 | |
2.4 | 子议案四:债券价格; | | | |
2.5 | 子议案五:募集资金用途; | | | |
2.6 | 子议案六: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 | | |
2.7 | 子议案七: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2.8 | 子议案八:债券上市; | | | |
2.9 | 子议案九:担保安排; | | | |
2.10 | 子议案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 | | |
2.11 | 子议案十一:偿付债券本息之保障措施; | | | |
2.12 | 子议案十二: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 | | |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方框内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