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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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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3 年9月23日召开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会议决议如下:

 一致推举闫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 与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闫兴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负责。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 月24日

 附件:闫兴简历

 闫兴先生,1967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02年起,在佛山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工作,曾任LED应用工程事业部经理,现任南阳宝里钒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新野县国星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旭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副总经理。

 闫兴先生持有公司288万股股票,同时持有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股东,持有公司14.03%的股份)2.25%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闫兴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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