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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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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6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 年9月17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9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德言、王国华、喻奇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周正宏因在外地出差,委托董事长罗志中先生代为出席。另有公司的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志中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讨论、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控股子公司四川景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7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上午09:30

2、会议地点:四川省青神县黑龙镇丹甫工业园丹甫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解散控股子公司四川景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3年10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的中介机构。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0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青神县黑龙镇丹甫工业园

联系电话:028-38926346

传 真:028-38926346

联 系 人:张志强

邮政编码:620461

2、会议费用: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所有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解散控股子公司四川景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8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散控股子公司四川景丰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情况概述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景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丰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为减少景丰公司的经营亏损,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景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的议案》,景丰公司于2012年9月起正式停产整顿。在停产整顿期间,景丰公司经营管理层未提出积极有效的改善措施,扭转景丰公司的亏损局面,导致亏损进一步扩大,截止2013年8月31日,景丰公司账面累计亏损已达3,654.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景丰公司停产后,每月的固定费用摊销费用为100万元左右(其中固定资产折旧及模具摊销63万元、银行贷款利息26.65万元、工资及社保5万元、其它费用约5万元),加上客户产品质量索赔、资产减值等损失,每月亏损达100多万元。景丰公司如继续存续下去,将导致亏损的进一步扩大,使股东利益遭受更大损失。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控股子公司四川景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决定终止景丰公司的经营,依法进行解散清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解散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清算解散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景丰公司简介

景丰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正式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511400000014892,法定代表人为:冷纪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重装设备、钢铁金属铸件及部件,节能汽车缸体金属铸件;节能环保冰箱压缩机金属铸件;铸件机械加工、销售。专业设备及模具产品技术开发;购销废旧金属材料及设备;进出口业务(凭备案文件经营)。

景丰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冷纪华持有49%的股权。

2013年1-8月,景丰公司营业收入为148.96万元,净利润为-725.63万元。截至2013年8月31日,景丰公司总资产为9007.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5024.38万元,非流动资产为3982.97万元,负债总额为2662.15万元,净资产为6345.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解散对公司的影响

从景丰公司成立至2013年8月31日,本公司对其累计总投资为5,100万元,景丰公司累计亏损3,654.99万元(按本公司占51%股权比例计算,导致本公司亏损1,864.04万元),目前本公司对景丰公司的长期投资账面余额约3235.96万元,本次对景丰公司的清算损失估算约为2,000万元。(以上数据最后以清算评估报告为准)

景丰公司解散清算完成后,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同时,预计景丰公司本次解散对本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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