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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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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ST宝硕 公告编号:临2013-022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保定宝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型材公司”)接到了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8)保破字第7-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型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型材公司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主营PVC异型材。该公司于2008年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具体详见2008年12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09年12月10日,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及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参与型材公司重整(具体分别详见2009年12月11日、2009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0年4月28日,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受让型材公司股东让渡的100%的股权(具体详见201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目前,型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鉴于该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拟在最近一期将该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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