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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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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5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9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合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4名董事以现场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4名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陈玉琴女士于2012年9月22日辞去公司董事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周林先生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补选后,公司董事会共有9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4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4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林,男,30岁,中国国籍,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专业工学学士。历任华控投资基金投资经理、研究部主管、中植集团研究员,2011年加入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监。周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6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9月23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4名监事均以现场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在12个月内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7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587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8月向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等共计7名特定对象发行11,17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价格为4.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945,700.00元,扣除券商佣金及保荐费人民币15,898,371.00元、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629,694.70元(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证券登记费等)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0,417,634.30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于2013年8月8日到账,截止至2013年9月17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521,114,209.64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于2013年8月8日到账,尚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最大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61%,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3年9月23日~2014年9月22日,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6%(一年期)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300万元。

 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在12个月内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凯撒股份拟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凯撒股份本次拟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低于50%。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2013年9月23至2014年9月22日,未超过12个月。

 4、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凯撒股份本次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8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9月23日在汕头市龙湖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10月10日10:00,预计会期半天。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8日

 (4)会议地点:汕头市龙湖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6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二、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0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3年9月25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10月9日,9:30-11:30,13:30-15:30。

 (二)登记地点:汕头市龙湖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8楼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育升、徐晓东

 联系电话:(0754)88805099

 联系传真:(0754)88801413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6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5041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及回执见附件

 特此通知。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件2: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发表意见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2013年 月 日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出席会议股东应当须在2013年10月9日15: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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