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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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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辞职的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3-035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陈立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立军先生由于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副董事长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3-036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3 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由于陈立军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赫孟合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资金状况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不高于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贷款利率向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新增期限为两年,总额不超过6.5亿元的委托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37))。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经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准许公司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资金状况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设备等自有资产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

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推荐郑温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陈立军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35)。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推荐郑温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3年10月10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38))。

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郑温雅女士简历

郑温雅,女,1969.4.25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副部长等职,现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结算中心主任,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邢台金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3-037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概要

公司拟根据资金状况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贷款利率向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申请新增期限为两年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委托贷款,由冀中能源委托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银行向公司发放。

一、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向冀中能源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委托贷款。由冀中能源委托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银行向公司发放。冀中能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前述委托贷款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3年9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准许公司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但因本次申请的委托贷款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冀中能源相关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法定代表人:王社平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31,288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8月26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09735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资格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26日);本企业自产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钢材及设备配件、五金电料的经销;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1,2-二氯乙烷的批发(票面,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8月1日);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零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前置审批的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煤炭开采;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洗煤;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电力、蒸汽的生产;会议、婚庆礼仪及保洁洗衣服务;日用杂品、服装、鲜花礼品、预包装食品零售;正餐(含凉菜)、住宿服务;污水处理及处理后中水的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标准件、矿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机票代售;建材、生铁、铁精粉、铁合金、电器、金属材料及制品、阀门、电缆、焦炭、轴承的销售;招标代理服务。

(二)关联关系

冀中能源目前持有公司381,554,476股A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6.0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主要业务

冀中能源主营业务为煤炭的生产和销售。冀中能源生产的原煤主要供应电力用户,洗精煤主要供应大型钢铁企业。冀中能源的主要煤种为1/3 焦煤、肥煤和无烟煤,煤炭产品主要用户为河北钢铁、济南钢铁、安阳钢铁等大型钢铁企业,以及华北地区的电力生产企业。

(四) 主要财务数据及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冀中能源合并口径的资产总额4,362,783.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42,538.15万元,2013 年1—6月份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454,502.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116.96万元(未经审计)。冀中能源为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冀中能源,股票代码:000937,其近三年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冀中能源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近三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期限为两年,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冀中能源签署《委托借款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向冀中能源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委托贷款, 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冀中能源签署具体的贷款合同,贷款期限2年,自实际放贷日起算。公司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的约定支付资金利息,资金利息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的委托贷款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能够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开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的对方冀中能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委托贷款利率拟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可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节约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拟签署的《委托贷款框架协议》。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3-038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拟于2013年10月10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上午11: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为现场表决。

(五)会议地点

沧州临港化工园区公司厂区六楼会议室 。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其中议案一公司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因此,公司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无须回避。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9月3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3年10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至下午17:00;

2013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登记地址

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郝利辉

联系电话:0317—8885004

传 真:0317—8885061

地 址:沧州临港化工园区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61108

(五)会议费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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