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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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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3-039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3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18日10:30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投票。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任勇强先生主持了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2人,代表股份数量614,347,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17%。

 3.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孙键律师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方式投票。

 2.议案一:选举李金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4,347,4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孙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3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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