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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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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3-061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及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由于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复合车轮采购合同的公告》存在差错,可能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申请临时停牌,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午间披露《更正及复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3年9月18日下午13:00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9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签订复合车轮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0),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

 1、原公告“一、合同基本情况”中:“合同约定公司为其提供复合车轮(6×15)5304件,总金额为 516,079.20 万美元(折合约 317.34万元人民币)。”

 现更正为“合同约定公司为其提供复合车轮(6×15)5304件,总金额为516,079.20美元(折合约317.34万元人民币)。”

 2、原公告中所涉及买方公司名称:“TRANS TEXS TIRE,LLC”。

 现更正为:“TRANS TEXAS TIRE,LLC”。

 3、原公告“三、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二)项”中“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支付给卖方订单总金额的 50%,即 258,039.60 万美元用做合同定金。供方发货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提单复印件 7 天内支付剩余 50%的货款 258,039.60 万美元。”

 现更正为“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支付给卖方订单总金额的 50%,即 258,039.60 美元用做合同定金。供方发货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提单复印件 7 天内支付剩余 50%的货款 258,039.60 美元。”

 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和信息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今后公司将不断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正后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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