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3—02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冻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13)辽民一初字第7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3司冻058号),分别轮候解除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04,208,321无限售流通股的冻结;解除无限售流通股9,500,000股的冻结;解除限售流通股68,150,880的冻结,解冻日期:2013年9月12日。
据悉,本次解冻系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爱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主持调解,本次合计解除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81,859,2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20%。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