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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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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3029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8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以现场方式于2013年9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于2013年9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8.02%股份的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高云峰先生、张建群先生、马胜利女士、刘学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2.29%股份的股东高云峰先生推荐张鹏先生、吕启涛先生、胡殿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于2013年9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樊建平先生、黄亚英先生、邱大梁先生、郭晋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上述由公司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查后确定的,提名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提名人在提名前并征得了被提名人的同意,其推荐和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上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原董事辞职后不再在公司任职。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9月16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现鉴于中瑞岳华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设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原中瑞岳华的全部员工及业务将转移到瑞华所并以瑞华所为主体为客户提供服务。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变更瑞华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详见第2013031号公告--《关于公司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五、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09月16日

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云峰先生,生于196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设计专业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香港大族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1996年创办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任该公司董事长。1999年至2003年1月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1月辞去总经理职务。2005年11月再次兼任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市工商联副主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客座教授、深圳大学客座教授、中山大学兼职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高云峰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28,319,535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建群先生,生于1965年,大学本科,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曾任上海凯利公司通讯经营部经理, 1997年至今历任本公司市场总监、本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张建群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514,266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启涛先生,生于1962年,德国国籍,德国柏林技术大学物理博士,博士后。曾任德国柏林固体激光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德国罗芬激光技术公司产品开发部经理,巴伐利亚光电子公司合伙创办人,负责激光产品研发和生产,美国相干公司慕尼黑分公司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总监,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吕启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胜利女士,生于1966年,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学士,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从事金融软件系统开发工作,后在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现任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马胜利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鹏先生,张鹏先生:生于1965年,先后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武汉大学(硕士),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审计师。曾在四川省德阳市审计局工作,历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银行)投资银行南方总部副总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二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西南总部总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鹏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殿君先生,生于1966年,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先后任唐山工程技术学院基础课部教师、深圳飞图新科技开发公司华北销售总部经理、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咨询评估部副经理、深圳市国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贵州航天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深圳市泛海电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05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深圳市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明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执行总裁,深圳卓智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红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总裁。胡殿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学智先生,生于1964年,198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物理系光学专业,毕业后在营口市复印机总厂工作,1992年历任营口复印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1996年担任营口复印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营口冠华轻印刷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和总经理,1998年担任营口冠华胶印机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担任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同时兼任中国印刷协会副理事长、辽宁省包装联合会副会长、营口市信息产业协会会长、营口市文化产业协会会长和营口市人大代表等职务。刘学智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552,2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樊建平先生,生于1963年,中国科学院计算机软件专业博士。1990年至2006年曾任职于中国科学院计算所,先后担任课题组长、智能中心副总工程师、国家高性能计算机工程中心主任,计算所副所长,2006年3月至今担任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目前,兼任北京计算机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科学院EDA中心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电子信息产品协同互联国家工程实验室理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课题组组长,第三届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机器人协会理事,深圳市南山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育才教育集团教育顾问,“数字鄂尔多斯”专家顾问组成员,深圳市宝安区科技顾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咨询顾问。樊建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亚英先生,生于1962年,吉林大学法学专业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8年至2003年曾任职于西北政法大学,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199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担任研究生导师至今。1998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UNSW)高级访问学者;2001年香港大学访问学者。2003年9月至今任职深圳大学教授。2006年至2009年担任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9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深圳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现兼任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常委、深圳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亚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邱大梁先生,生于1966年,法学硕士研究生。1992年前在西北政法学院就学,取得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学历和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7月-2007年9月分别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稽查局)工作。历任股票发行审核科员、上市公司监管科长、稽查处副处长、信息调研处处长等职务。2008年12月起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1年10月担任北川羌林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担任第一、二届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财税金融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工作。邱大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郭晋龙先生, 生于1961 年,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担任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部主任、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深圳盐田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一致药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特发信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农产品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方大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拓日新能源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晋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3030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第三十三、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下午2:30-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2013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15:00至2013年10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3年10月8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高云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张建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吕启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马胜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张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胡殿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关于选举刘学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樊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黄亚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邱大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4关于选举郭晋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1、2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关于选举陈雪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陈俊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出售深圳市大族三维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调整资产出售事宜部分实施条款的议案》。

(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9月3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3年10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大会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大会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大会联系传真:0755-86161327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杜永刚

六、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08;投票简称:大族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高云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1
1.2关于选举张建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2
1.3关于选举吕启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3
1.4关于选举马胜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4
1.5关于选举张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5
1.6关于选举胡殿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6
1.7关于选举刘学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7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樊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1
2.2关于选举黄亚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
2.3关于选举邱大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3
2.4关于选举郭晋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关于选举陈雪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3.01
3.2关于选举陈俊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3.0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00
《关于出售深圳市大族三维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5.00
《关于调整资产出售事宜部分实施条款的议案》6.00

注:①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议案1 选举非独立董事7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7;

议案2 选举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议案3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2、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对于议案4、5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③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④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15:00至2013年10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6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议 案 名 称表决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7 )同意票数
1.1关于选举高云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张建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吕启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马胜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张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胡殿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关于选举刘学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同意票数
2.1关于选举樊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黄亚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邱大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4关于选举郭晋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同意票数
3.1关于选举陈雪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陈俊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 案 名 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出售深圳市大族三维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资产出售事宜部分实施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1.对于议案1、2、3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对于议案4、5、6,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为准。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3031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现鉴于中瑞岳华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并设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原中瑞岳华的全部员工及业务将转移到瑞华所并以瑞华所为主体为客户提供服务。此前中瑞岳华与客户签署并已执行的合同及其出具的报告继续有效,自瑞华所承继该业务后的权利和义务由瑞华所继续履行。

经审查,瑞华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合并前身中瑞岳华与国富浩华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考虑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人士已转入瑞华所,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经公司认真考虑,拟变更瑞华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

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中瑞岳华变更为瑞华所,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事项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事务所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3032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8日以传真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13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于2013年9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选举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8.02%%股份的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陈雪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2.29%股份的股东高云峰先生推荐陈俊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2名监事选举通过后,与公司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见下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向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9月16日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俊雅女士,生于1981年,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现任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同时担任本公司监事。陈俊雅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陈雪梅女士:生于1969年,硕士在读,会计师。先后任职于电子部第十二研究所、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内部审计部负责人。陈雪梅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67,688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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