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理财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三个月以内保本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5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3年9月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3亿元,购买一款理财产品。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交通银行人民币“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
1、产品名称: “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代码2171130038)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理财期限:91天
5、预期年化收益率:4.7%
6、产品收益起始日:2013年9月10日
7、产品到期日:2013年12月10日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3亿元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提前终止日:产品到期日前第九个工作日,银行有权在当天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11、关联关系: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5月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合计2.00亿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代码CNYAQKFPT)理财产品 (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5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3-030《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该项理财产品已到期。
2、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合计3.00亿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对公“保收益型T计划”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5月1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3-032《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该项理财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2013年6月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合计2.00亿元,购买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代码CNYAQKFPT)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6月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3-039《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该项理财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3年6月2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合计1.60亿元,购买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代码CNYAQKF)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6月2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3-044《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该项理财产品已到期。
五、备查文件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10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