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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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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A份额的
基金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9月3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发布了《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以及《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B份额(150078)的交易风险性提示公告》。2013年9月6日为回报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报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3年9月6日,折算前回报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44384元,据此计算的回报A的折算比例为1.02044384,折算后,回报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回报A相应增加至1.02044384份。折算前,回报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56,917,228.88份,折算后,回报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64,213,986.04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回报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自2013年9月6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回报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回报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回报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回报A赎回总份额为207,973,850.57份。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所有经确认有效回报A的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按照历史累计申购份额数不超过历史累计赎回份额数的原则进行成交确认。如果对回报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回报A的累计申购份额数小于或等于累计赎回份额数,基金管理人将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成交确认;如果回报A的累计申购份额数大于累计赎回份额数,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发生比例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本次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本次开放前历史累计赎回份额-本次开放前历史累计申购份额)/本次比例确认前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回报A的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申购申请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经本基金管理人统计,2013年9月6日,回报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 103,091,699.80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207,973,850.57份。本次回报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回报A的累计申购份额小于累计赎回份额数,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了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3年9月9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回报A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3年9月9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未获成交确认的申购资金将于2013年9月9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3年9月9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回报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405,872,651.90份,其中,回报A总份额为259,331,835.27份,回报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146,540,816.63份,回报A与回报B的份额配比为1.76969012: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回报A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该日适用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下一个半年内适用的、回报A的年化约定收益率,并于次日执行新的约定收益率。因折算日2013年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3.0%,故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折算后:

 回报A的年收益率(单利)=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1%

 即,回报A的年收益率(单利)=3.0%+1.1%=4.1%

 回报A的年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以百分比表示的小数点后第2位。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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