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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3—04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相结合方式于2013年8月29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原《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水泥制造、销售,石灰石矿石加工及产品销售,石灰石矿石销售或合作开采;机械加工,汽车修理,普通货运,仓储服务,电力开发,科技开发、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二)、拟修订的内容

拟修订的内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石灰石矿石加工及产品销售,石灰石矿石销售或合作开采;纳米材料、复合材料、颜料/填料的研发、生产及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水泥销售,机械加工,汽车修理,普通货运,仓储服务,电力开发,科技开发、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2013-042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3—04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28日10:00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峨眉山大酒店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21日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3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现场会议

召开时间:2013年10月28日10:00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峨眉山大酒店会议室

4、网络投票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9:30—11:30及13:00—15:00。

5、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具体规则为: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事项:

1、提案一:《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2、提案二:《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00万吨石灰石矿山技改工程项目的提案》

3、提案三:《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纳米级碳酸钙项目的提案》

4、提案四:《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提案》

5、提案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提案》

5.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5.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5.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5.5 发行数量

5.6上市地点

5.7 锁定期安排

5.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5.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5.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6、提案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提案》

7、提案七:《关于公司与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提案》

8、提案八:《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

9、提案九:《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提案》

10、提案十:《关于制定<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提案》

11、提案十一:《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

12、提案十二:《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提案》

13、提案十三:《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提案》

14、提案十四:《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上述提案中,提案五、提案六、提案七以及提案十四为特别决议事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除前述证件外,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的身份证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0月24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2218555、2218117;传真:(0833)2218118

联系人:杨业、王江蓉

五、其他事项

1、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的,须将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寄至登记地点,最迟不得晚于在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时向公司提交该授权委托书。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9:30—11:30及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2、投票代码:738678;投票简称:金顶投票

3、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提案,1.00元代表提案一,2.00元代表提案二,依次类推。99.00元代表本次会议所有提案。需逐项表决的提案组成提案组,以含两位小数的申报价格代表该提案组下的各个提案,如5.01元代表对提案组5项下的第一个提案,5.02代表提案组5项下的第二个提案,依次类推。5.00元代表提案组5项下的所有提案。每一提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提案序号提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全部提案99.00
《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提案》1.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00万吨石灰石矿山技改工程项目的提案》2.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纳米级碳酸钙项目的提案》3.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提案》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提案》5.00
5.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5.01
5.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5.02
5.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5.03
5.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5.04
5.5发行数量5.05
5.6上市地点5.06
5.7锁定期安排5.07
5.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5.08
5.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5.09
5.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5.1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提案》6.00
《关于公司与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提案》7.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8.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提案》9.00
10《关于制定<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提案》10.00
11《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11.00
12《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提案》12.00
13《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提案》13.00
14《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14.00

(3)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4、投票举例

例如:如某股东对全部提案一次性表决,拟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678买入99.001股

股东对提案一《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提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678买入1.001股

股东对提案五下所有子提案均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678买入5.001股

股东对提案五中的子提案5.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678买入5.011股

如某股东对某一提案拟投反对票,以提案一为例,只需要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某一提案拟投弃权票,以提案一为例,只需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5、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提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

序号提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00万吨石灰石矿山技改工程项目的提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纳米级碳酸钙项目的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提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提案》   
5.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5.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5.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5.5发行数量   
5.6上市地点   
5.7锁定期安排   
5.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5.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5.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提案》   
《关于公司与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提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提案》   
10《关于制定<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提案》   
11《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   
12《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提案》   
13《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提案》   
14《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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