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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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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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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三年九月

 声明及提示

 一、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 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已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

 四、 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及合作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 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蚌埠城投债”)。

 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债券期限:7年期,采用提前偿还本金方式,自债券发行后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不超过2.30%;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发行范围及对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蚌埠城投:指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的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蚌埠城投债”)。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指《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及合作协议》:指《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及合作协议》。

 《债权代理协议》:指《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指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簿记管理人: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账户监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队。

 承销协议: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流通签订的《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债券持有人:指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工作日:指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1025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 发行人: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45号

 法定代表人:叶斌

 联系人:吕艳丽、章宝珠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45号

 联系电话:0552-2081670,2081679

 传真:0552-2081676

 邮政编码:233000

 二、 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1、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潘亮、蔡虎、陈高威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楼

 联系电话:021-38565882、38565881、38565953

 传真:021-38565900

 邮政编码:200135

 2、主承销商——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区4层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

 联系人:范瑾怡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23层

 联系电话:010-51789020

 传真:010-51789206

 邮政编码:100007

 (二)副主承销商

 1、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王福生、陈薪宇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联系电话:021-50155120

 传真:021-50155082

 邮政编码:523000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国平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580

 传真:010-85130542

 邮政编码:100010

 (三)分销商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夏睿、高路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10-88027977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2、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李学琦

 联系人:董庆海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联系电话:024-23261381

 传真:024-23258823

 邮政编码:110003

 3、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孙守用、张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7楼

 联系电话:18818580575、18818580351

 传真:0755-82912907

 邮政编码:518048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01-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陈彬霞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葛洲坝大厦22楼

 联系电话:021-38991668-8095

 传真:021-38571365

 邮政编码:200122

 三、 担保人: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美菱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周仁强

 联系人: 王猛

 联系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美菱大道8号

 联系电话:0551-3738100

 传真:0551-3738101

 邮政编码:230051

 四、 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88087971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五、 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层922-926室

 法定代表人:肖厚发

 联系人:李友菊、宁云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荣事达大道100号振信大厦6-10楼

 联系电话:0551-2636320

 传真:0551-2652879

 邮政编码:230001

 六、 信用评级机构

 (一)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潘洪萱

 联系人:曹明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21-63504375

 传真:021-63500872

 邮政编码:200001

 (二)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4号伊泰大厦五层

 法定代表人:陈景耀

 联系人:潘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4号伊泰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5660988

 邮政编码:100082

 七、 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B座10楼

 负责人:周世虹

 联系人:金磊

 联系电话:0551-65633311

 传真:0551-5633323

 邮政编码:230041

 八、债权代理人/募集资金账户监管银行/偿债基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苏龙、韩国峰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山路88号

 联系电话:0552-2071697

 传真:0552-2040376

 邮政编码:2330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蚌埠城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期,采用提前偿还方式,从第三个计息年度开始,逐年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不超过2.30%;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自第3年即2016年起至2020年,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20%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登记托管。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十、发行范围及对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十一、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3年9月13日止。

 十二、簿记建档日:2013年9月10日。

 十三、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3年9月11日。

 十四、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9月1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3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0日止。

 十六、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9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9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一、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二十二、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三、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十四、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 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簿记、配售的具体方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13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 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凡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视作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七、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9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相关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本金方式。在债券发行完毕后第3年起,即2016年至2020年,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20%偿还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9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相关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340313000001922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45号

 注册资本:20亿元

 法人代表:叶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出资人:蚌埠市财政局

 经营范围:筹措、经营、管理蚌埠市基本建设基金和其它建设资金,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融资及建设、产业投资、项目经营和资本运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股权,经营管理双退国有企业职工福利性资产,投资综合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代理国家、省政府性投资委托业务,土地收储及开发(凭有效许可证和授权经营)。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审字[2013]119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总资产为472.83亿元,总负债为80.1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92.71亿元,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2.28亿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2002年3月,经蚌埠市人民政府蚌政办[2002]6号《关于组建蚌埠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决定》批准,蚌埠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组建,公司性质为蚌埠市政府批准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2004年7月,根据蚌埠市政府蚌政秘[2004]1号《关于市城市投资公司申请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事项的批复》,公司名称变更为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12月,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决定》,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至20亿元。公司住所:蚌埠市胜利中路45号,法定代表人:叶斌。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蚌埠市财政局是公司的出资人代表。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董事会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各级职权,形成了集中控制、分级管理、责权利分明的管理机制,确保公司经营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目前,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如下:

 1、出资人

 根据司章程, 公司不设股东会,蚌埠市财政局作为发行人唯一出资人代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委派或更换非职工董事或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主席;(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4)审议批准年度财务会计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审议批准国有股权转让和产权收购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方案;(8)审议批准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方案;(9)公司终止,依法取得公司财产;(10)批准公司章程;(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市政府委派4名,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出资人的决议;(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拟订国有资产产(股)权的转让和产权收购方案;(6)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以及发行债券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9)向子公司及其持股的企业委派产(股)权代表;(10)对子公司增加或减少投资作出决议;(11)制订公司合并立变更公司形式 和清算方案;(12)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分配方案;(13)拟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14)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15)出资人授权的其它重要事项。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市政府委派3名,职工监事2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书面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列席公司重要会议,听取公司重大事项通报;(5)监事会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但可以提出人事罢免建议;(6)其他法定职权。

 4、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 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6)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7)《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组织结构图

 公司内部设置办公室、综合计划部、财务部、资产部、总师室、项目工程部和拆迁安置办公室, 各部门职责明确。公司目前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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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分析

 (一)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支撑,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条件,对于促进国家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其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逐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1998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率以每年1.5-2.2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截至2011年底,我国城镇化率首次超过50%,达到51.27%,中国的城镇化进程达到一个新的阶段。

 国家除了通过投入大量财政资金扶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外,还通过出台一系列优惠和引导政策,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220,648亿元,年均增长21.8%。目前,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仍处在较低水平,城市的天然气普及率和硬化道路比重低,废物处理设施缺乏,城市基础设施难以适应城市发展和居民物质文化水平提高的需要。

 为解决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和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与城市基础设施供给明显不足的矛盾,保证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加快城市化进程,必须要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拓宽融资渠道。随着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会越来越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根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到2020年,全国总人口将达14.5亿,城镇人口达将8.1-8.4亿,城镇化水平达56%-58%。加快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这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任务。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的范围将不断扩大,由原来的中心城区逐步向周边县域地区发展,由此带来的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拆迁安置等工程也将带来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总体来看,当前城市基础设施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前景。

 2、蚌埠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与前景

 近年来受益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蚌埠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建成了一批对城市发展至关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和民生工程。“十一五”期间,蚌埠市累计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120亿元,市区建成区面积达104平方公里,新建改建城市道路150条、342公里;城市防洪工程、东海大道景观改造、龙子湖公园一期、淮河蚌埠复线船闸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成使用;棚户区改造取得积极进展,城市管理和农村环境整治得到加强,市容环境有较大改善,城市功能更趋完善。

 2012年蚌埠市实施城市大建设项目117个,完成投资170亿元。“十大工程”顺利推进,东海大道贯通提升、中环线高新区段建成通车,市民广场、博物馆、档案馆、规划馆、综合客运站等加快建设。大庆路淮河公路桥、城市西出口、解放路南段一期等38个项目竣工交付。合蚌客运专线正式运营,民航机场启用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2012年蚌埠市集中整治十大环境突出问题,八里沟、张公湖、鲍家沟区域环境整治等取得明显成效。新建雨污管网50公里,杨台子污水处理厂二期建成试运营。完成东海大道、燕山路等主干道绿化提升工程,新建、改造街头游园绿地23个。

 当前,蚌埠正处在经济快速上升期和对外开放的新起点,随着国家加快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安徽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分工合作和建设“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开展,蚌埠自身的资源优势和交通区位、产业、科技优势将进一步显现,经济社会发展将进一步加快。根据蚌埠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及到2020年,蚌埠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巩固提升皖北中心城市和区域交通枢纽地位,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特色鲜明现代化大城市,进一步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皖北领先,尽早进入安徽省综合先进城市行列。规划纲要提出:要继续实施“东进、西联、南拓、北跨、中优”的空间发展,围绕综合交通体系和城市公用设施展开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发展的承载力,到“十二五”末,争取市区建成区面积扩大到140平方公里、市区人口增加到140万人,巩固皖北中心城市地位,加快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到“十二五”末,城镇化率超过50%。

 当前,蚌埠市正在积极推进城市建设,计划未来三年投资近千亿元,全力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大城市。随着蚌埠市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建设城市框架,加快道路主干网建设,“东进、西联、南拓、北跨、中优”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建设的实施,蚌埠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迎来一个蓬勃发展的高峰。

 (二)土地开发整理行业

 1、我国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现状与前景

 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等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

 2004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2007年11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发布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土地储备制度的功能定位和运作模式的调控职能,使土地开发整理行业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目前全国2,000多个县市已经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通过对储备土地进行开发和整理,促进城市用地的有序化、集约化,提高土地利用率,控制城市用地的盲目扩张,改善生态环境,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未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用地的需求还会不断增加,这就需要对城市现有的闲置土地以及城市周边的土地进行开发和整理。因此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土地开发整理行业都将保持较快发展。

 2、蚌埠市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现状与前景

 近年来蚌埠市加快实施城市大建设,全面开展征迁拆违行动,2012年市区完成征迁拆违520万平方米,交付净地2.6万亩。

 根据蚌埠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蚌埠将坚持适宜、集约、协调开发和保护自然的理念,统筹谋划全市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市化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大力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加大荒草地、荒山等未利用地开发力度。到“十二五”末,争取市区建成区面积扩大到140平方公里、市区人口增加到140万人。全面壮大园区经济,做大、做强开发区,坚持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力争全市开发区规划面积扩展到305平方公里。随着蚌埠市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未来几年蚌埠市土地开发整理行业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保障性住房行业

 1、我国保障性住房行业现状与前景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主要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和棚户区改造等构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我国的住房市场近些年来发展迅速,房地产成交量、成交额等均创下历史新高,房地产行业也成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柱行业。但同时,我国的住房市场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和商业性住房供给机构不合理,商业性住房价格过高,中低收入阶层购房需求无法满足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促进我国住房市场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支持保障性住房行业的发展。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提出要加大力度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此后,国家又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011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中,国家提出了“2011年,全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的任务。另外,今后5年国家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使保障房覆盖率达到20%,满足靠市场解决不了住房问题的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同年6月9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388号),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

 综上可以看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国家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我国的保障性住房行业将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快速发展。

 2、蚌埠市保障性住房行业现状与前景

 根据《蚌埠市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蚌埠“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实施“东进、西联、南拓、北跨、中优”的城市空间布局战略,坚持产城互动和城乡联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着力壮大中心城区,不断提升县城和重点镇的发展规模和水平,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蚌埠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2012年城镇化率已达48.2%。但作为安徽省内重要的老工业城市,蚌埠城区内仍存在较多棚户区、“城中村”等居住环境尚未改善的区域,制约了蚌埠市的城市现代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为此,蚌埠市政府积极贯彻国家有关保障房建设的政策法规,出台了《蚌埠市棚户区及廉租房改造实施方案》、修订了《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并召开会议,下达了有关落实蚌埠市棚户区及廉租房改造的建设工作的文件。

 蚌埠市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完成,主要是通过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棚户区改造解决相结合等运作方式实现。一是通过新建、收购、改造、租赁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实物配租给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二是继续实施租赁补贴政策,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2012年蚌埠市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6,437套,其中廉租住房2,412套,公共租赁住房5,722套,经济适用住房8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7,503套,全面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

 综上所述,随着蚌埠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蚌埠市的保障性住房行业将迎来很好的发展机遇。

 二、发行人经营环境分析

 (一)蚌埠市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

 蚌埠地处皖北、淮河中游、京沪和淮南铁路交汇点,是安徽省重要的综合性工业基地,是皖北乃至中原地区重要的加工、商贸、科技中心,有皖北中心城市、淮畔明珠、交通枢纽之称。全市总面积5,952平方公里,人口365万,市区常住人口超百万人。经过多年发展,蚌埠已经成为华东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安徽省重要的加工制造业基地、皖北地区加工、商贸和科教中心城市,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安徽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城市、安徽省首届文明城市。

 作为国家中部发展的重点城市,蚌埠市具有良好的政策环境,除了可以享受中部崛起战略政策外,还被国务院列为比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试点政策范围。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08年10月作出建设“合(肥)芜(湖)蚌(埠)”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的重大战略决策,并于2008年10月17日正式启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国家科技部于2011年11月23日将“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与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作为“3+1”试验示范区序列,列入国家“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安徽“合芜蚌”成为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和上海张江之后,我国第四个执行“中关村政策”、也是第一个跨城市联动的自主创新重点区域。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为蚌埠市吸引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构筑现代产业体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蚌埠市产业发展优势

 蚌埠是安徽省重要的以加工制造业为主的综合性老工业城市,涉及机械、纺织、轻工、化工、医药、电子、建材等34个行业,400多个门类。作为老工业城市,蚌埠市工业基础相对较好。21世纪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逐步完成,蚌埠市加大传统产业整合力度,积极发挥装备制造及零部件、精细化工、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传统产业优势,同时不断培育新兴产业,推进自主创新试验区建设。“十一五”期间,蚌埠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二、三产业比重有效提升,工业化率达到40%。2012年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515亿元,同比增长36.0%。

 根据《安徽省“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安徽省拟在皖北地区着力打造包括蚌埠在内的两大区域中心城市,巩固蚌埠作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的地位,并将蚌埠打造成区域内乃至全国重要的光伏、生物、精细化工、装备制造基地和现代商贸物流中心。随着上述产业的发展壮大,产业配套建设用地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将会进一步提高,发行人作为蚌埠市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龙头企业,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经营业绩将继续提高。

 (三)蚌埠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

 近年来,依托区位、政策和产业优势,蚌埠市经济快速发展,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提高。2012年,蚌埠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90.2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3.00%;三次产业比例为17.8:50.0:32.2。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01.37亿元,比上年增长18.2%;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82.77亿元,增长16.8%;实现利税总额127.77亿元,增长26.6%,其中利润53.41亿元,增长33.3%。2012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2.79亿元,比上年增长28.9%;完成财政收入164.72亿元,比上年增长21.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8.42亿元,增长27.8%。

 近三年,蚌埠市本级财政税收收入分别为17.11亿元、18.09亿元和23.75亿元,分别占其一般预算收入的81.17%、70.03%和73.33%,税收收入仍是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烟草、房地产、酿酒等行业内企业仍是蚌埠市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

 蚌埠市主要经济发展指标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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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历年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发行人作为蚌埠市政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独资公司,在蚌埠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处于主导地位。发行人成立以来,建成了一批与蚌埠城市建设及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陆续建成,对于改善城市交通、提升城市形象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公司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蚌埠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2、土地开发整理行业

 发行人通过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开发整理相应土地的方式,近些年来累计开发整理了近4,000亩土地。在业务过程中发行人不仅积累了大量的土地开发整理经验,同时在蚌埠市土地开发整理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影响力。

 由于土地开发整理市场开放程度较低,受政策影响较大,因此竞争程度较低。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受政府支持力度大,随着蚌埠市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必将持续快速发展。

 3、保障性住房行业

 发行人作为蚌埠市保障房建设的主要项目法人,承担了一系列保障房建设项目。公司2010年以来除承担朝阳南路棚户区改造及廉租房项目、陶山小区二期项目外,还承担了胜利东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近130.54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并将极大的改善蚌埠市的投资环境,促进蚌埠市区整体框架规模的早日形成。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

 蚌埠作为安徽省最早设立的省辖市,曾长期与合肥、芜湖并列为安徽三大中心城市,是安徽省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铁路、公路、水运、航空体系健全。蚌埠地处淮河中下游,作为安徽省重点建设的水路枢纽,淮河的航运中心,皖北的水路运输中心,蚌埠市水路运输优势明显,其中蚌埠港为全国28个主要内河港口之一。作为皖北高速公路的中心城市,蚌埠公路运输四通八达,是国家级的公路运输枢纽城市。蚌埠也是安徽省的铁路中心,华东铁路运输网的重要节点,全国的交通枢纽城市。蚌埠南站是京沪高速铁路在安徽省内唯一一个高等级站点,蚌埠通达北京和上海仅需3小时和2个小时。

 优越的区位优势将促使蚌埠发展成为东南沿海的经济技术与中西部地区的能源、原材料等互补优势传接与融合的节点,为蚌埠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便利的条件,也为发行人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项目运作优势

 发行人是蚌埠市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和建设任务。发行人的业务优势明显,以其较强的专业能力在长期城建投资建设与运营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降低投资成本、保证项目质量的高效管理程序。发行人近三年来相继完成了蚌埠市城市道路新建(改造)项目、蚌埠市城市立交新建(改造)项目、丰原大道改造工程项目、胜利路(黑虎山路-立交桥)综合改造项目、张公山大塘D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朝阳南路一期、友谊路、公交设施升级改造、蚌埠市中医院、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在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运作方面,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对于未来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政府支持优势

 作为蚌埠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项目法人,发行人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项目上,为蚌埠市城市化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也得到了蚌埠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随着公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增加,蚌埠市政府继续采取注入优质资产等方式支持公司发展,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保持较快增长,综合实力较大提高,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蚌埠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核心地位。

 4、较强的投融资能力

 发行人是蚌埠市政府最大的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独资公司,在蚌埠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居于核心地位,市场相对稳定,业务需求刚性大,盈利情况较好。发行人与国内多家大型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信用记录优良,截至2012年12月31日,各家银行给予发行人的银行授信总额达到80亿元,授信余额约34亿元。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的融资渠道得以进一步拓宽。

 5、规范的管理模式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企业治理模式,内部管理规范,决策程序科学。发行人拥有从业经历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经营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能为公司管理及运作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的支持。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公司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主要从事蚌埠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业务。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发行人是蚌埠市最重要的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独资公司,负责建设的项目涵盖城市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防汛排涝、棚户区改造及公用设施等。对于承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施工单位的选择和项目管理等。投资建设与移交回购模式是公司目前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的主要方式。

 2、土地开发整理

 蚌埠市政府为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向公司配置土地资产,公司对政府注入的土地进行整理开发出让,以保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收支平衡。对于需要整治的土地,公司进行土地的拆迁安置、平整等工作。在运作方式上,按照招、拍、挂程序,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地价评估部门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地价评估,委托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的出让工作,与受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交付到财政专户后,由市财政局扣除相应土地出让规费后全额返还发行人。

 3、保障性住房建设

 发行人是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项目法人之一,由于保障性住房属于公益性项目,发行人主要采用投资建设与移交回购(BT)的运作模式。发行人通过接受蚌埠市政府的委托,负责保障性住房等安居工程建设,待项目完工后,由政府进行回购或出售限价房等方式取得相应收入。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状况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公司为蚌埠市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蚌埠市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2006年以来公司实施了75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项目涵盖了城市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防汛排涝、棚户区改造及公用设施等,公司完成项目总投资达65亿元以上。

 公司完成及正在实施的投资项目包括蚌埠市城市道路新建(改造)项目、蚌埠市城市立交新建(改造)项目、丰原大道改造工程项目、胜利路(黑虎山路-立交桥)综合改造项目、张公山大塘D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环线老山路南段(黄山东路-东海大道段)工程、中环线高新区段(德豪润达-新威电子)工程、汤和路延伸南段工程、延安路(燕山路-中环线)道路工程和解放路(燕山路-中环线)道路工程、蚌埠二中新校区建设项目、朝阳南路一期、友谊路、公交设施升级改造、蚌埠市中医院、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这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作用,对城市土地增值、房地产业发展、商业服务业的繁荣以及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均有明显的支持和拉动作用。

 2、土地开发整理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投入,以满足城市后续建设和持续发展的供地需要。截至2012年末,公司拥有出让性质土地共300宗,总面积约32,680亩,账面价值约401.09亿元。2010年、2011年、2012年发行人土地出让收入分别为2.74亿元、4.66亿元和6.59亿元。

 3、保障性住房建设

 公司近年来承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主要有朝阳南路棚户区改造及廉租房项目、陶山小区二期项目和胜利东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约130.54万平方米。2010年、2011年发行人房屋销售收入分别为1,663.64万元和883.58万元。

 (三)公司的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公司将继续以城市大建设为中心,按照抢抓机遇、升级提速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科学的方法、创新的手段、踏实的执行力,抓好资源整合,不断做大做强公司,切实助推蚌埠市早日打造成宜业、宜居、宜游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大城市。

 1、优化融资管理,提高公司的投融资能力

 积极与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继续发挥间接融资的主渠道作用,开辟直接融资渠道,尝试新的融资品种,多方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实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证项目建设的目的。积极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城市资源的有序开发,努力把政府性资源转换为公司现实流动性,增强公司的造血功能及可持续融资能力,实现可持续融资。

 2、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

 公司将不断强化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加大资本运作,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对政府授权经营的部分国有资产进行梳理,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的工作力度,对破产企业的土地进行合理处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用出租或合作方式,寻求合作伙伴,达到既储备资源又有效利用资产的目的;继续与现有合作者加强合作,利用投资股权平台,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做大做强企业,争取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3、加强公司自身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加强过程管理,严格制度执行,提高公司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团队建设,坚持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员工整体素质,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4、优化土地运营模式,合理开发土地,实现稳定持续发展

 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蚌埠市城市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蚌埠市土地升值空间加大,公司将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继续加强土地储备和整理开发工作,围绕供应保障、价格稳定和持续发展的土地经营目标,着力提高土地资源运营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科学性。通过运营和资本运作实现资产的增值,增强城投公司的盈利能力及融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发行人2010-2012年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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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2010-2012年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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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2010-2012年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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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2010-2012年有关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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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待摊费用)/流动负债

 3、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4、主营业务毛利率=(1-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5、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净资产总额×100%

 二、发行人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10-2012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见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行人于2010年8月10日发行了2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人已按照相关约定,按时、足额向投资者支付了利息。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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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公司债券外,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等情况。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将用于蚌埠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保障性住房项目。

 一、募集资金用途概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6亿元,拟用于以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保障性住房项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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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朝阳南路棚户区改造及廉租房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朝阳南路西侧,兴技路以南区域,配套商业、停车区、社区管理用房、配电房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拆迁面积约为15.47万平方米,搬迁户数为2,127户;项目总建设面积约为45.7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为41.81万平方米,配套商业面积为3.56万平方米,居委会、物业等公共服务用房为3,420平方米。

 (2)项目批复情况

 本项目经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蚌发改投资【2011】492号文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117,119万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43,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36.71%。

 (3)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于于2011年11月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完成地上附属物的拆除,正在进行土方开挖、基础等施工。已完成投资约16,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67%。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总投资117,119万元,根据蚌埠市财政局与发行人签署的《关于朝阳南路棚户区改造及廉租房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该项目建成后由市政府分期进行回购,本项目预计将为发行人增加代建回购收入168,947.30万元。

 2、陶山小区二期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蚌西路东侧,燕山路以南,主要建设拆迁还原房以及配套商业、农贸市场、幼儿园、车库、社区管理用房、配电房等辅助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41.2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375,500平方米,公用用房5,334平方米,配套商业面积31,500平方米,拆迁户数4,318户,拆迁面积228,745平方米。

 (2)项目批复情况

 本项目经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蚌发改投资【2011】509号文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105,500万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4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37.91%。

 (3)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于2011年11月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完成土方开挖、基础等施工,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已完成投资约3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3.18%。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总投资105,500万元,根据蚌埠市财政局与发行人签署的《关于陶山小区二期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该项目建成后由市政府分期进行回购,本项目预计将为发行人增加代建回购收入152,186.50万元。

 3、中环线老山路南段(黄山东路-东海大道段)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中环线工程东环段,按城市主干路等级标准,全长2.855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桥涵工程、环境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项目批复情况

 本项目经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蚌发改投资【2010】353号文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20,794万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2,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57.71%。

 (3)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于2011年12月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正在进行路基填筑、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摊铺、沥青摊铺、桥梁空心板预制、安装等施工。已完成投资约4,400万元,占总投资的21%。

 (4)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蚌埠市中心区与外部的联系,通行能力显著提高,加快沿线区域开发建设,引导该区域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对蚌埠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发展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4、中环线高新区段(德豪润达-新威电子)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中环线工程南环段,按城市快速路等级标准,全长4.71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桥涵工程、环境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项目批复情况

 本项目经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蚌发改投资【2010】388号文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38,014万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1,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55.24%。

 (3)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于2011年12月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完成雨污水管、雨水箱涵及路基填筑、水稳摊铺、桥梁空心板预制及快车道桥面铺装等工作。累计完成投1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1.56%。

 (4)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蚌埠市中心区与外部的联系,通行能力显著提高,加快沿线区域开发建设,引导该区域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对蚌埠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发展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5、延安路(燕山路-中环线)道路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北至燕山路,南至中环线,道路工程全长3.98公里,主要建设道路、排水、路灯、公交设施及环境治理等。

 (2)项目批复情况

 本项目经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蚌发改投资【2010】45号文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8,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56.25%。

 (3)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于2011年11月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一期工程(燕山路-黄山大道)已完成快车道的施工,二期工程(黄山大道-中环线)正进行结构层等施工。累计完成投资1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7.5%。

 (4)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建成将极大地改善蚌埠市中心区及各组团间联接通道的道路状况,解决交通堵塞,减少交通事故,使通行能力显著提高。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繁荣地方经济,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6、解放路(燕山路-中环线)道路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北至燕山路,南至中环线,道路工程全长4.08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供排水、路灯、公交设施、交通设施及环境治理等。

 (2)项目批复情况

 本项目经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蚌发改投资【2010】33号文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33,000万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9,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57.58%。

 (3)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该项目于2011年11月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一期工程(燕山路-黄山大道)已完成快车道的施工,二期工程(黄山大道-中环线)正进行结构层等施工。累计完成投资约12,500万元,占总投资的38%。

 (4)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建成将极大地改善蚌埠市中心区及各组团间联接通道的道路状况,解决交通堵塞,减少交通事故,使通行能力显著提高。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繁荣地方经济,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7、汤和路延伸南段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北起汤和路,南至大明文化产业园东入口,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全长3,496米,汤和路段红线宽20米,进园景观路段红线宽35米。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信号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项目批复情况

 本项目经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蚌发改投资【2011】571号文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12,255万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7,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57.12%。

 (3)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于2011年7月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完成征地拆迁、道路清表、雨污水管的铺设等工作,正在进行路床休整及道路所占沟塘的毛石回填等工作。累计完成投资约4,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2.6%。

 (4)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对主城区向南拓展和发展有重大作用。项目的建设将大力改善主城区边缘地区的交通、生活环境;给沿线各区的其它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利条件,促进道路沿线的经济发展。同时,也将给蚌埠市的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的促进作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科学合理,并保证本次发行所筹资金中,用于投资项目的比例不超过限定水平。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同时,发行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立了募集款项收款账户,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同时,禁止任何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非法占用募集资金。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部门将定期向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及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此外,公司还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聘请其担任监管银行,协议规定监管银行负责监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是否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进行使用,以保障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公司是本期债券的法定偿债人,公司业务的未来现金流和业务收入构成本期债券偿债资金来源。为了确保本期债券的按时兑付,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第三方担保情况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美菱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周仁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3,448,700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建设规划、设计、监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参与房地产投资;汽车配件、仓储。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对担保人资格的要求。

 (二)担保人财务状况

 1、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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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担保人经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见附表五至附表七)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安徽高速主要从事以高速公路为主的公路桥梁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是安徽省最大的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截至2012年末,安徽高速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营运路段27条,通车总里程约1,893公里。此外,安徽高速还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仓储物流、广告传媒以及金融投资等领域。

 截至2012年末,安徽高速拥有14家控股子公司,其中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高速”)分别于1996年和2002年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两地上市。此外,安徽高速投资参股了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安徽省大型国有工业企业和金融机构。

 截至2012年末,安徽高速资产总额1,030.99亿元,负债总额684.2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46.75亿元,其中少数股东权益为58.30亿元;2012年安徽高速实现营业收入126.65亿元,利润总额13.84亿元。

 截至2013年3月末,安徽高速资产总额1,038.34亿元,负债总额682.8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55.49亿元,其中少数股东权益59.79亿元;2013年一季度,安徽高速实现营业收入36.65亿元,利润总额5.32亿元。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安徽高速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安徽高速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具有较强的信用增级作用。

 (四)担保函的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公司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二、偿债计划安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一)本期债券债务负担分析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6亿元,按年付息,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本期债券的本金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起每年分期兑付,每年分别提前偿还本金的20%。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现金流,债务负担相对明确,有利于企业提前安排资金。截至2012年末,公司拥有出让性质土地共300宗,总面积约32,680亩,账面价值约401.09亿元。201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8亿元,实现净利润2.28亿元。未来随着经营资产的扩大和资产结构的调整,公司业务规模将不断增长,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营业收入及利润将随之增加,每年的债券偿还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预期将逐步下降,本期债券的还款压力将得到有效释放。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本期债券发行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公司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公司偿债能力和偿债保障分析

 (一)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坚实基础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土地出让收入、房屋销售收入及BT收入。公司2010 -2012年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1亿元、5.47亿元和6.78亿元。其中201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分别为:土地出让收入6.59亿元,BT项目收入0.19亿元。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来源较为稳定,且在债券存续期间能够保持稳定的规模和增幅,是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基础。

 2010-2012年,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36亿元、2.19亿元和2.28亿元。随着蚌埠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公司的经营性储备用地仍将保持稳步增长,土地出让收入将为发行人利润持续增长提供保障。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将是本期债券本息偿还的重要保障。

 (二)发行人资产结构合理、资产质量良好

 发行人资产以经营性资产为主,资产流动性较好。截至2012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445.88亿元,占总资产的94.30%。在公司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和存货比重较大,分别达到9.76亿元、30.26亿元和401.10亿元,分别占流动资产总量的2.19%、6.79%和89.96%。2012年末,公司存货占了流动资产的绝大部分,主要系当年蚌埠市政府向公司注入大量土地资产所致。公司2010-2012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14%、40.60%和16.95%,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流动比率分别为8.31、7.63和26.06,资产流动性处于行业内较高水平,资产变现能力总体较强。

 发行人合理的资产结构和良好的资产质量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三)良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增强公司偿债能力

 本期债券两个保障房项目均签署了《项目投资建设与移交(BT)合作协议》,两个BT协议项下的回购资金总额为321,133.80万元,在约定的七年支付期限内由市政府分期拨付,优先用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完全能够覆盖本期债券的本息。该协议是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设计的具体保障性措施,蚌埠市政府将严格履行《项目投资建设与移交(BT)合作协议》项下的义务,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划付资金,切实保障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

 (四)发行人优良的资信将为本期债券到期偿还提高进一步支持

 截至2012年底,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16.95%,按本期发行16亿元公司债券测算,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为19.66%。从发行人财务结构分析,仍然存在较大的外部融资空间。

 公司多年来与各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获得了较高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截至2012年12月31日,各商业银行给予发行人的授信总额度为80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为46亿元,尚余授信额度34亿元。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也可以通过银行融资予以解决。公司充足的银行授信不仅能保证正常的资金需求,也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保障。

 (五)发行人大量优质资产是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有力保证

 蚌埠市人民政府为支持发行人的发展,多年来向公司注入了大批优质土地资产。2012年,蚌埠市人民政府为了进一步壮大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通过注入经营性土地的方式增加对公司的国有资本金投入,2012年度累计向公司划入199宗合计约25,173.75亩出让性质的土地资产,账面价值约331.76亿元,其中增加国有资本金316.76亿元。截至2012年末,公司拥有出让性质国有土地共300宗,总面积约32,680亩,账面价值约401.09亿元,为发行人的还本付息提供了良好的资产支持。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蚌政秘[2004]85号文《关于同意对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本金投入的批复》,蚌埠市政府无偿拨入的土地作为国有资本金投入公司,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必要费用后的收益归公司享有。在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发行人可以有计划地出让部分土地等资产,以保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及经营性现金流入。

 公司拥有相当数量的优质股权投资,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5,000万股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2,245.12万股交通银行的股权、3,699万股徽商银行的股权、蚌埠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安徽凯盛众普新光源有限公司32%的股权,以及蚌埠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和蚌埠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各30%的股权,这些优质股权投资每年能为发行人带来较为稳定的股利收入,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进一步支持。

 (六)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16亿元公司债券本金及其应计利息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如公司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担保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及合作协议》,建立专项偿债基金及偿债资金账户,进一步保障了债券偿付的安全性

 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及合作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作为监管银行和债权代理人,将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立专项偿债资金账户,偿债资金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及下属公司的投资收益。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个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公司将本年度应付债券本金及应付利息划入专项偿债资金账户。公司将切实保障偿债资金按时、足额的提取。

 (八)公司为本期债券聘请债权代理人保障了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公司为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聘请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在债券存续期间内,由债券债权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债权代理人履行职责,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债权代理人,便于债券债权代理人及时根据债券债权代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2、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一定会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国有资产运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开发整理业务,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及运营收益水平、公用事业行业的经营收益水平、土地出让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停滞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2、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国有资产运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土地出让收益及项目建设回购所得是其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政策的变动均会对其收入和利润产生重要的影响,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城市建设投融资政策、地方政府支持度、公用事业收费标准调整等方面的变化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3、其他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在内的其他宏观经济政策变动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的时期内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国有资产运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土地出让收益及项目建设回购所得是其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蚌埠市的城市发展水平、发展规划的调整、经济增长水平等,都将直接影响到发行人所拥有的土地的价值和承接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运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蚌埠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项目法人,承担着城市建设重任,未来将保持较大规模的资本支出,如果发行人市场信誉下降、资金筹措能力不足、管理能力不足或管理出现重大失误,将影响发行人持续融资能力及公司运营效益,进而影响本期债券偿付。

 3、本期债券募投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长的特点,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受建筑材料、设备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实际投资有可能超出项目的投资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设方案设计与论证、施工管理、工程进度安排、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财务管理等诸多环节,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施工单位、项目工程所在区域的居民和企业的协调和配合等多个方面,如果项目管理人的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或项目管理能力不足或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将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现金流及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二、风险对策

 针对以上风险和影响,发行人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将风险因素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利率风险的判断,有选择地做出投资。此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提高债券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管理风险的手段。

 2、偿付风险对策

 当前发行人运行稳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预期发行人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需要。随着随着蚌埠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发行人的土地出让和代建项目收入将保持稳定增长,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此外,本期债券由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进一步增加了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可靠性。

 此外,为减少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所带来的财务压力,降低本金偿付风险,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 发行人从第三个计息年度开始,逐年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3、流动性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公司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 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虽然经受一定的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但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蚌埠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发行人所在区域对城市化的需求日益增长,政府在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方面的财政投入将进一步增加。发行人作为蚌埠市从事国有资产运营和城市建设投融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有较强的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同时,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2、产业政策风险对策

 发行人作为蚌埠市国有资产运营和城市建设的国有独资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土地出让及建设项目回购所得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稳定的收入保证。发行人将对宏观经济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国家土地、税收等政策的变化进行跟踪研究并及时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并积极制定相应对策,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尽量降低政策变动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以适应新的政策环境。

 3、其他宏观经济政策风险对策

 针对国家其他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风险,发行人将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加强与国家各有关部门,尤其是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建立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做到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制定应对策略。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市场风险对策

 近年来,蚌埠市经济快速增长,2012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890.22亿元,当年增长13%。根据蚌埠市政府规划,“十二五”期间,蚌埠地区生产总值将年均增长14%,到2015年生产总值、财政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未来蚌埠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仍将保持较快发展水平,发行人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改善。此外,发行人将做好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前期沟通和市场情况预测,统筹安排,密切关注城市规划的调整,合理有序地开展土地开发整理,以降低城市发展规划调整、经济增长放缓等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2、公司运营风险对策

 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争取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密切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联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通过产权改革、资本运营加强对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加快下属子公司市场化改制改革,提高运营效率。

 3、本期债券募投项目风险对策

 本次发行筹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由蚌埠市政府和发行人进行了详细周密的研究和论证,并已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所有项目的施工单位选择与确定均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形式确定,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有效防止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发行人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主要阶段分别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控制项目风险,并使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监督工作四分开,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以及项目投入资金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管理风险。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信用等级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一)新世纪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优势

 蚌埠市经济发展趋势较好,上级政府对蚌埠市在财政、政策等方面支持力度较大,蚌埠城投的经营发展的外部环境较好。

 蚌埠城投是蚌埠市政府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能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蚌埠市政府多次对公司注资,公司资本实力不断增强。

 BT回款的收入和盈利较为稳定,可为蚌埠城投债务偿付提供一定的支持。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从而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偿付保障水平。

 2、风险

 作为老工业城市,蚌埠市未来经济发展及产业引入和培育将面临其他区域体的激烈竞争。

 蚌埠城投资产中土地资产占比高,流动性较弱,土地市场波动和政策调控还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土地资产价值及处置收入。

 蚌埠城投与相关政府部门、蚌埠高新区管委会等的往来款数额较大,对公司的影响需要持续关注。

 蚌埠城投对蚌埠市的一些经营性企业提供了担保,存在一定的或有偿付风险。

 (二)东方金诚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评级观点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通过对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城投”或“公司”)经营环境、业务运营、企业管理以及财务状况的综合分析,认为蚌埠市近年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持续发展,一般预算收入增长迅速,经济和财政实力较强;作为蚌埠市最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得到了市政府的有力支持。同时,东方金诚也关注到,公司土地出让收入易受国家宏观政策以及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影响,未来公司土地出让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承建工程较多,未来面临一定的筹资压力;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差,盈利能力较弱等不利因素。

 东方金诚评定蚌埠城投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及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分析,东方金诚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偿还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2、优势

 蚌埠市近年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持续增长,经济实力较强,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外部环境;

 近年来蚌埠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长迅速,上级政府补助收入规模较大,财政实力较强;

 作为蚌埠市最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得到了市政府的有力支持;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较强的信用増级作用。

 3、关注

 公司土地出让收入易受国家宏观政策和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影响,未来公司土地出让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随着蚌埠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未来公司将承担更多的建设项目,公司的负债规模可能会进一步增加,面临一定的筹资压力;

 公司资产流动性差,盈利能力较弱。

 三、跟踪评级安排

 (一)新世纪的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新世纪评级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至本期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内,新世纪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新世纪评级将持续关注蚌埠城投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蚌埠城投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蚌埠城投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蚌埠城投的信用状况。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蚌埠城投和新世纪评级应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新世纪公司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二)东方金诚的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的评级业务管理制度,东方金诚将在本期债券发行后第12个月及以后每年度公司年报公布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东方金诚将密切关注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本期债券的相关信息,如发现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债券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东方金诚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债券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确认调整或不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本期债券跟踪评级信用等级发生变化时,东方金诚将于等级调整日的下个工作日在东方金诚公司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报送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交易机构等;如本期债券跟踪评级信用等级没有发生变化,东方金诚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东方金诚公司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报送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已取得本期债券发行所需的批准和授权。

 3、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实质条件。

 4、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5、本期债券的承销和发行程序符合《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6、本期债券发行已经评级机构执行信用评级,符合《证券法》、《条例》、《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本期债券发行涉及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均具备从事企业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合法资格和从业资质,符合《证券法》、《条例》、《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合法有效。

 9、本期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真实、完备,符合《证券法》、《条例》和《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和相关条件,且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申请材料符合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在一个月内就本期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合格的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文件清单

 1、 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文件

 2、 发行人董事会同意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

 3、 《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 《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5、 发行人2010-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7、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8、 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9、 《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10、 《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1、 《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2、 《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及合作协议》

 二、查阅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 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艳丽、章宝珠

 联系地址:蚌埠市胜利中路45号

 联系电话:0552-2081670,2081679

 传真:0552-2081676

 邮政编码:233000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人:潘亮、蔡虎、陈高威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楼

 联系电话:021-38565882、38565881、38565953

 传真:021-38565900

 邮政编码:200135

 网址:http://www.xyzq.com.cn

 3、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区4层

 联系人:范瑾怡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23 层

 联系电话:010-51789020

 传真:010-51789206

 邮政编码:100007

 网址:www.gkzq.com.cn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址:http://cjs.ndrc.gov.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inabond.com.cn

 (三)如对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3年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营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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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http://www.chinabond.com.cn

 http://cjs.ndrc.gov.cn


 

 

 

 

 

 

 

 

 

 

 

 

 

 

 

 

 

 

 

 

 

 

 

 

 

 

 

 

 

 

 

 

 

 

 

 

 

 

 

 

 

 

 

 

 

 

 

 

 

 

 

 2010年2011年2012年
国内生产总值639.90780.24890.22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47.03360.58401.37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28.73650.92872.79
全市财政收入总额101.49136.05164.72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42.9061.3678.42
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21.0825.8332.39
市本级全口径一般预算收入57.0067.2078.50

 

 

 

 

 

 

 

 

 

 

 

 

 

 

 

 

 

 

 

 

 

 

 

 

 

 

 

 

 

 

 

 

 

 

 

 

 

 

 

项目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728,313.351,716,563.371,169,863.12
流动资产4,458,757.221,538,174.391,062,604.26
流动负债171,094.61201,719.45127,811.63
负债总额801,213.64696,957.58609,943.27
股东权益合计3,927,099.711,018,906.48559,220.54

 

 

 

 

 

 

 

 

 

 

 

 

 

 

 

 

 

 

 

 

 

 

 

 

 

 

 

 

 

 

 

 

 

 

 

 

 

 

 

项 目2012年2011年度2010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67,820.5554,655.7629,063.64
主营业务成本44,779.4731,751.027,616.16
主营业务利润23,041.0822,855.7021,330.47
利润总额22,847.8821,870.3923,571.16
净利润22,847.8821,870.3923,569.99

 

 

 

 

 

 

 

 

 

 

 

 

 

 

 

 

 

 

 

 

 

 

 

 

 

 

 

 

 

 

 

 

 

项 目2012年2011年度201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7,427.54-49,178.1025,207.97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53,606.95-98,053.30-3,550.77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65,707.4243,199.31254,446.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5,327.07-104,032.10276,103.70

 

 

 

 

 

 

 

 

 

 

 

 

 

 

 

 

 

 

 

 

 

 

 

 

 

 

 

 

 

 

 

 

 

 

 

 

 

 

 

 

 

 

 

 

 

项 目2012年2011年度2010年度
流动比率(倍)26.067.638.31
速动比率(倍)2.622.664.45
资产负债率(%)16.9540.6052.14
主营业务毛利率(%)33.9741.8273.39
净资产收益率(%)0.922.774.3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562.391.94

 

 

 

 

 

 

 

 

 

 

 

 

 

 

 

 

 

名称金额期限票面利率担保情况
10蚌埠城投债20亿7年期,自第4年起,逐年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20%、25%、25%、30%5.78%土地抵押

 

 

 

 

 

 

 

 

 

 

 

 

 

 

 

 

 

 

 

 

 

 

 

 

 

 

 

 

 

 

 

 

 

 

 

 

 

 

 

 

 

 

 

 

 

 

 

 

 

 

 

 

 

 

 

 

 

 

 

 

 

 

 

 

序号项目名称批复文件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
朝阳南路棚户区改造及廉租房项目蚌发改投资【2011】492号117,11943,000
陶山小区二期建设项目蚌发改投资【2011】509号105,50040,000
中环线老山路南段(黄山东路-东海大道段)工程项目蚌发改投资【2010】353号20,79412,000
中环线高新区段(德豪润达-新威电子)工程项目蚌发改投资【2010】388号38,01421,000
延安路(燕山路-中环线)道路工程项目蚌发改投资【2010】45号32,00018,000
解放路(燕山路-中环线)道路工程项目蚌发改投资【2010】33号33,00019,000
汤和路延伸南段工程项目蚌发改投资【2011】571号12,2557,000
合计358,682160,000

 

 

 

 

 

 

 

 

 

 

 

 

 

 

 

 

 

 

 

 

 

 

 

 

 

 

 

 

 

 

 

 

 

 

 

 

 

 

 

项目2012年末/度
资产总额10,309,881.08
负债合计6,842,390.0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884,465.17
营业收入1,266,472.63
营业利润137,380.85
净利润77,584.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9,168.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8,205.28

 

 

 

 

 

 

 

 

 

 

 

 

 

 

 

 

 

 

 

 

 

 

 

 

 

 

 

 

 

 

 

 

 

 

 

 

 

 

 

 

 

 

 

 

 

 

 

 

 

 

 

 

 

 

 

 

 

 

 

 

 

 

 

 

 

 

 

 

 

 

 

 

 

 

 

 

 

 

地区序号承销商及发行网点地址联系人电话
上海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周敬敬

 潘亮

021-38565885

 021-38565882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融资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202室陈薪宇王福生021-20287558

 021-50155120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葛洲坝大厦22楼陈彬霞021-38991668-8095
北京市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23层范瑾怡010-5178902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融资部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夏睿

 高路

010-88027977

 021-3376244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杜永良010-85130869
广东省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融资部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23楼杜俊勇0769-22112950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7楼陈正杰18818580381
辽宁省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部

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董庆海024-23261381

 

 发行人:

 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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