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临2013-032
深圳燃气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3 年9月5日上午召开第二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文军、刘春光2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9月5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文军,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经济法学硕士。现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法律事务经理。历任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业务副经理、经理。
刘春光,男,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管理学硕士。现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济审计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