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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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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3-033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9月5日 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5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叶继革先生;

(六)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部分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大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部分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大会;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8190159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9.67%
1、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8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7394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51%
2、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002764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9.16%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公司收购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潜江中珠”)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集团”)是潜江中珠的控股股东,持有潜江中珠80%股份,中珠集团亦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中珠集团除第一、第七项议案外,其他议案回避表决。

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关于<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18108149899.55%7975750.44%225200.0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816109890.86%8047758.96%157200.18%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816109890.86%7967758.87%237200.27%
3.2发行方式和时间816109890.86%7967758.87%237200.27%
3.3发行数量816109890.86%7967758.87%237200.27%
3.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816109890.86%7967758.87%237200.27%
3.5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816109890.86%7967758.87%237200.27%
3.6发行股票的锁定期816109890.86%7967758.87%237200.27%
3.7募集资金用途816109890.86%7967758.87%237200.27%
3.8上市交易816109890.86%7967758.87%237200.27%
3.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816109890.86%7967758.87%237200.27%
3.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816109890.86%7967758.87%237200.27%
《关于<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816109890.86%7907758.80%297200.34%
《关于<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816109890.86%7907758.80%297200.34%
《关于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收购潜江中珠100%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816109890.86%7897758.79%307200.3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18108109899.55%7897750.43%307200.02%

四、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漆贤高、张红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中珠控股《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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