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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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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改革向纵深推进提升林业公司估值
顾鑫
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 摄

 □本报记者 顾鑫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获悉,林权改革有望成为三中全会关注的改革议题之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向纵深推进。一些地方已经在加快推进当地的林权改革,如福建省日前已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分析人士认为,林权的价值将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永安林业、丰林集团、吉林森工、福建金森等相关公司的市值亦需要重新认识和评估。

 完善林改政策配套

 早在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提出,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制约了林业的发展。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文件要求,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当前,5年时间已到,而林地确权工作也已基本完成。业内人士称,95%以上的林地已完成了确权,但这仅仅是最基础的工作。林地承包经营者在获得林权证之后,如何用好林权证也很关键,很多配套政策亟待完善。尤其是林权流转过程中的价值低估让林农利益受损,对林权的交易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下一步的政策就是要健全体制机制,真正落实林改政策意图。

 除了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相关的林业改革也在同步推进。2011年10月,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确定了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和甘肃7个省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地区,其中江西、湖南两省为整省开展试点。此次试点共涉及865个国有林场、职工18万人,经营面积5859万亩,分别占全国国有林场的17.8%、24%和5.1%。今年8月5日,经国务院同意,7省改革试点方案已获批复。

 地方改革加快推出

 在大的林改政策框架下,一些地方已经在加快推进当地的林权改革。

 8月27日至28日,河南省林业厅在嵩县召开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河南省林业厅厅长陈传进从八个方面对下一步深化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巩固扩大确权发证成果,进一步提高家庭承包率;二是积极调处仲裁纠纷,全面落实林农合法权益;三是规范林权流转,调动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四是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促进现代林业快速发展;五是加快森林保险工作,完善林业防灾减灾体系;六是扶持林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七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八是完善林权管理服务体系,推进改革不断深入。

 另据《福建日报》9月5日消息,福建省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支持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引导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以村为单位,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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