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9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3-L3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在会议召开期间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9月2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京怀柔区雁栖镇莲花池泰莲庭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76,012,5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14%。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向信托机构申请借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76,012,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琥、胡冰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赵洋

 4、结论性意见:阳光新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