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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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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4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7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8月30日下午3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步将本公司涉及金属制品业务的经营性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等投入到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万元,由本公司以经审计评估的实物资产和货币资金足额投入。

 公司董事会同意该全资子公司设董事会,决定委派谭功炎、张运华、谭红年、谭想成、黎文彦、汪益红、刘慧芳等七人担任该全资子公司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一、概述

 2013年8月30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其经营和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新材料”)。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

 本次投资由公司决定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未与他人签订共同投资的协议,无其他投资协议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以货币资金20,000万元、实物资产48,440.87万元出资。其中,货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实物资产在2013年7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48,539.03万元,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鄂众联评报字[2013]第097号评估报告(以2013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其评估价值为48,440.87万元,减值98.16万元。该实物资产不存在设定担保等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和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事项。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谭功炎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号

 红营范围: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销售、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高新技术的开发与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创业投资、主营业务以外的国家允许的其他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品牌乘用车)、汽车轮胎的销售(涉及到国家法律、法规需审批的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公司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公司实际缴纳出资68,440.87万元,其中,计入福星新材料实收资本60,000万元,计入福星新材料资本公积8,440.87万元,本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福星新材料经营范围明确为金属制品及相关业务,公司将金属制品业相关业务单独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明晰上市公司业务架构,体现公司市场价值;有利于明晰资产结构,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其风险可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福星新材料营业执照及股东决定。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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