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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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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恒星科技”)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已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

发行人承诺发行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2.本期发行金额共计面值2.5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期限365天。

3.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

4.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5.本公告仅对发行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二、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我国、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行人、公司、恒星科技指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短期融资券指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募集说明书指《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本期发行指本公司本次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公开发售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人民币2.5亿元
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建的包括各承销商在内的承销团
簿记管理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短期融资券名称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参见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一章中的承销商
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截至本《发行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2亿元
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1]CP260号
注册金额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45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250,000,000.00元)
短期融资券期限365天
发行价格100元/百元面值
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票面利率,在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保持不变。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起息日2013年9月10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2013年9月10日
兑付日2014年9月10日(遇中国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担保本期短期融资券不设立担保
承销方式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簿记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时间2013年9月6日9:00至12:00
缴款日2013年9月10日
信用评级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的短期融资券信用级别为A-1,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
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方式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投资人认购的本期短期融资券在托管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含甲类、乙类和丙类账户)中托管记载。
兑付办法本期融资券到期日前由本公司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本期融资券的兑付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兑付资金的支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上市交易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上市交易
交易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税项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适用法律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发行范围本期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四、本期发行安排

1.2013年9月3日通过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等网站公布:《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等。

2.2013年9月6日簿记建档,承销团成员于上午9:00-12:00将加盖公章的《申购要约》传真给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

3.2013年9月6日16:00前,簿记管理人向中标承销团成员传真《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认购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4.2013年9月10日12:00前,承销团成员将本期短期融资券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缴款账户。如承销团成员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5.2013年9月10日,为短期融资券债权债务登记日。

6.2013年9月10日12:00前,发行人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款到帐确认书》。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7.2013年9月11日在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等网站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期限等情况。

8.2013年9月11日本期短期融资券开始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法定代表人:谢保军

联系人: 张召平

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 0371-69588000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王成新 何晓凤

联系电话:021- 61616281、61616486

传真:(8621)6360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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